“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政策内二孩及以上产妇产假延长至6个月,配偶陪护假延长至1个月,期间工资奖金照发;推行弹性工作制度,允许怀孕期和幼儿小于3岁的女职工自主灵活的选择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等”,湖北省咸宁市发布的两孩配套政策引起广泛的关注。
日前,湖北省咸宁市率先在全省地市州中出台《关于加快实施全面两孩配套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有针对性地解决养育子女的后顾之忧,推动全面两孩政策更好地落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为何咸宁市在全省地市州中第一个“吃螃蟹”?咸宁市卫计委基指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报道时表示,2018年湖北省卫计委把咸宁市和孝感市的孝南区定为全面二孩配套政策的试点,其中咸宁市是全省唯一的地市级试点。
“虽然政策鼓励二孩生育,但很多人担心孩子养育成本高、托育服务短缺、女性职业发展压力大等等问题”,上述负责人说,“对于这些担忧,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把涉及到二孩出生相关的一些市直单位聚在一起分析如何制定政策。”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在协调会议上,市直的17家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研究操作细则。而从本次出台《意见》中也可看出,现有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有效整合衔接,比如:卫计部门将主导实施好五项(婚检,孕前医学检查,两癌筛查,发放叶酸,孕产妇爱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国家免费妇幼健康服务项目;人社部门将生育费用和计生基本技术服务费用按《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及《咸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纳入报销范围等。
《意见》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胆创新。针对无人照料问题开展3岁以下婴儿照护服务,《意见》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政策内二孩及以上产妇产假延长至6个月,配偶陪护假延长至1个月,期间工资奖金照发;推行弹性工作制度,允许怀孕期和幼儿小于3岁的女职工自主灵活的选择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对辖区内参加孕期健康检查的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孕妇,每位补助300元用于孕期保健服务;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托育服务等。同时,《意见》也在出院分娩、幼儿园保教费、住房等方面,加大了对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的家庭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上述负责人称,政府政策制定要贴近老百姓的生活,确保切实可行,不停留在纸面上。基于此,咸宁市今日又对市直相关单位下发关于制定全面安排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对照意见中相应的条款,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兑现办法以及解释说明;第二,要求各个职能部门在制定实施细则和兑现办法同时,加强宣传,如果有群众来咨询这一块对口的,本单位本部门一定要负责政策的解释工作。
为推动《意见》的贯彻执行,咸宁市还成立了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工作领导小组,正加紧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和绩效考核方案,确保《意见》中两孩配套政策落实,让更多育龄群众生得起、生得好、养得起、养得好孩子。
据该负责人介绍,各部门的实施细则和兑现办法会在9月1日左右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