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部委|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约谈拼多多 国资委:央企负责人重大决策终身问责

今日有哪些部委消息值得一读?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约谈拼多多,要求平台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提出对于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公安部开展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全面攻坚,确保9月1日在全国全面推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财政部:中央财政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5亿元已全部下达

财政部官网8月3日消息,为支持各地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26.2亿元(不含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下同),加上已提前下达的107.9亿元和在新疆兵团部门预算中安排的0.9亿元,中央财政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5亿元已全部下达,由各地统筹用于做好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城乡困难居民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资助以及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工作。财政部、民政部、医保局要求,地方各级财政、民政、医保部门要科学测算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需求,结合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合理安排本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补助资金和救助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约谈拼多多 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8月3日消息称,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拼多多平台内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等问题,2018年8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监司牵头召开行政约谈会,要求拼多多平台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入驻平台经营者及商品的管理和审核,积极配合各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检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真正做到为消费者谋福利。

约谈会上,网监司负责人强调,拼多多要正确对待媒体监督和消费者投诉,正视问题,不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纵容和支持假冒侵权者,坚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要积极配合各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检查,及时提供涉嫌违法网店经营者主体信息、经营资质信息,以及交易记录和宣传内容;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平台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加强对平台内刷单炒信等其他违法经营行为的自查自纠。

中国广告协会等3家社团违规收费 被民政部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

8月3日,民政部门户网站发布消息,近日,民政部对中国广告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等3家社团违规涉企收费的行为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经查,中国广告协会违规开展2017年“艾菲奖”评选活动并收取费用,违法所得118万余元;中国商业联合会违规开展2015年、2016年“全国诚信兴商双优示范单位”和2016年“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并收取费用,违法所得43万余元。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在开展2015年、2016年“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的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违法所得28万余元,违反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七条的规定。

国资委:央企负责人重大决策将终身问责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提出,针对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形成分级分层追责和责任机制,同时对于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该办法自8月30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国家将推动形成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全覆盖,强化监督和境内外国资重大损失追责。值得注意的是,下一步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将继续加大,提高监督效能、健全监管体系的步伐也在加快。注重保护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积极性,是《办法》的一大特点。国资委有关负责人称,办法明确建立有关容错机制,并明确“以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或履行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目标,且个人没有谋取私利的”等在内的 “从轻或减轻处理”的7种情形和“免除处理”的有关内容。

公安部:20项“放管服”改革9月1日前全国推行

人民网8月3日消息称,今年6月,公安部推出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等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目前,“申请材料减免”、“18类业务一证即办”、“一窗办”、“自助办”、“网上办”等8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已按要求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等36个大城市率先推行。8月2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全国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攻坚视频调度会,部署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安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开展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全面攻坚,确保9月1日在全国全面推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进一步总结推广36个大城市推进改革的经验做法,狠抓责任落实,狠抓督导督办,在配套保障、协同联动、降费减负上下功夫,确保9月1日20项改革措施在全国全面推行。

生态环境部:依法严惩非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

据人民网8月3日报道,近日,生态环境部部署开展全国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近三十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完成消耗臭氧层物质(以下简称ODS)淘汰工作。至2010年1月1日,我国完全停止了全氯氟烃(CFCs)、哈龙、四氯化碳(CTC)、甲基氯仿四大类ODS受控用途的生产和使用。截至2015年1月1日,我国完成了甲基溴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淘汰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是近几年来规模较大、范围较广的一次。目的在于查找和打击涉ODS(特别是CFC-11)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从形式上,采取的依然是地方自查与我部督查相结合的形式,灵活运用“五步法”,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交办相关地方政府,跟踪落实。对于发现的非法生产ODS物质的企业,我们的一贯态度是依法严惩重罚,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深挖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此次专项行动发现的违法行为,我们将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将联合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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