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兔子zoe
搞金融的都知道央妈有着四大传统法宝:准备金率、存贷款利率、公开市场投放和再贴现。但如今为了跟上潮流、走在时代的尖端,央妈也不得不拿点新玩意出来摆弄摆弄。好了,现在就跟着小编来盘点盘点央妈的那些新型法宝!
1、 MLF(中期借贷便利)
201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创设了中期借贷便利(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MLF)。中期借贷便利是中央银行提供中期基础货币的货币政策工具,对象为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采取质押方式发放,并需提供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信用债等优质债券作为合格质押品。
中国人民银行创设中期借贷便利后,向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提供中期基础货币。2014年,人民银行累计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1.14万亿元,年末余额为6445亿元,期限均为3个月,利率为3.5%。
总体看,在外汇占款渠道投放基础货币出现阶段性放缓的情况下,中期借贷便利起到了主动补充基础货币的作用,有利于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稳定增长,为稳增长和调结构营造中性适度的货币金融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在提供中期借贷便利的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发挥中期政策利率的作用,促进降低贷款利率和社会融资成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2、PSL(抵押补充贷款)
抵押补充贷款(PSL,即Pledged Supplementary Lending的缩写),PSL作为一种新的储备政策工具,有两层含义,首先量的层面,是基础货币投放的新渠道;其次价的层面,通过商业银行抵押资产从央行获得融资的利率,引导中期利率。
PSL的目标是借PSL的利率水平来引导中期政策利率,以实现央行在短期利率控制之外,对中长期利率水平的引导和掌控。
PSL推出的外因在于利率高企经济下行:经济虽短期企稳,但其代价之一是进一步导致利率居高不下。PSL推出的内因在于再贷款去信用化:再贷款来完成基础货币的投放太过粗放,因为没有抵押物,风险容易被放大。而且单纯的商业银行信用作保,同时资金流向是否进入我国产业升级转型相关的领域并不可控。
PSL这一工具和再贷款非常类似,再贷款是一种无抵押的信用贷款,不过市场往往将再贷款赋予某种金融稳定含义,即一家机构出了问题才会被投放再贷款。出于各种原因,央行可能是将再贷款工具升级为PSL,未来PSL有可能将很大程度上取代再贷款工具,但再贷款依然在央行的政策工具篮子当中。
在我国,有很多信用投放,比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支出类的信贷投放,往往具有政府一定程度担保但获利能力差的特点,如果商业银行基于市场利率水平自主定价、完全商业定价,对信贷较高的定价将不能满足这类信贷需求。央行PSL所谓引导中期政策利率水平,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直接为商业银行提供一部分低成本资金,引导投入到这些领域。这也可以起到降低这部分社会融资成本的作用。
3、SLO(短期流动性调节)
为提高货币调控效果,有效防范银行体系流动性风险,增强对货币市场利率的调控效力,客观上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流动性供给及调节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短期流动性波动的能力,为维持金融体系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流动性保障,人民银行于2013年1月18日宣布,从即日起启用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hort-term Liquidity Operations, SLO)和常设借贷便利(Standing Lending Facility,SLF),作为公开市场常规操作的必要补充,在银行体系流动性出现临时性波动时相机使用。
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以7天期以内短期回购为主(Reverse REPO),操作在七天期等品种工具之后,继续构建隔夜等超短期品种,作为指引市场基准利率的努力,为利率市场化进程打下更好基础,但未作为优先的常规性制度安排.这可能源于中国财政资金季节性剧烈波动,支付体系有待完善,以及金融市场结构和金融机构本身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诸多复杂因素。遇节假日可适当延长操作期限,采用市场化利率招标方式开展操作。人民银行根据货币调控需要,综合考虑银行体系流动性供求状况、货币市场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灵活决定该工具的操作时机、操作规模及期限品种等。该工具原则上在公开市场常规操作的间歇期使用,操作对象为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具有系统重要性、资产状况良好、政策传导能力强的部分金融机构,操作结果滞后一个月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交易公告》对外披露。
央行于2014年12月下半月8次采用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投放流动性,累计投放资金达8550亿元人民币。
央行公告显示,自去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央行进行了8次SLO操作,最短期限为1天,最长为7天。其中12月17日投放量最高,交易量为2550亿元,期限2-7天,加权平均中标利率最低,为3.5%。12月19日投放量最少,交易量为200亿元,期限为5天。利率最高的是临近年末的最后两次操作,时间分别为24日和31日,加权平均中标利率均为4.16%,交易量分别为1200亿元和1000亿元。
4、SLF(常设借贷便利)
为提高货币调控效果,有效防范银行体系流动性风险,增强对货币市场利率的调控效力,客观上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流动性供给及调节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短期流动性波动的能力,为维持金融体系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流动性保障,常设借贷便利(Standing Lending Facility,SLF)主要功能是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对象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期限为1-3个月。利率水平根据货币政策调控、引导市场利率的需要等综合确定。常备借贷便利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及优质信贷资产等。
其外延特点为:由金融机构主动发起,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流动性需求申请常备借贷便利;是中央银行与金融机构“一对一”交易,针对性强;交易对手覆盖面广,通常覆盖存款金融机构。
常设借贷便利工具的创设意义:常备借贷便利操作与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相互配合和补充,既可以有效调节市场短期资金供给,熨平突发性、临时性因素导致的市场资金供求大幅波动,促进金融市场平稳运行,也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2015年2月10日的央行发布《2014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提出: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15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货币信贷与金融市场工作会议要求,完善中央银行对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渠道,应对春节前的流动性季节性波动,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在前期10省(市)分支机构试行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的对象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四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采取质押方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