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性骚扰遭遇无法代替审判,但它是寻求公正的前提

如果我们现在就断定这只是在做舆论声讨,那我们就永远都走不到本该成熟和进步的一面。

作者:黄纯

2012年,微信出现后,多年“失散”的朋友终于在春笋般的微信群中重聚。当时就有一个疑问,一面共诉世风日下、道德败坏,一面是你好我好他也好的朋友圈,这两者肯定构成了不协调。或者说,倘若我们足够诚实,那么,在认为国人道德水准下降、互害成了社会毒瘤的同时,也不得不同样承认一个事实:坏人就在我们身边。

管理学中讨论企业伦理和道德悖论时,经常会提到“性贿赂”这一情形。这种现象在当下确实改观不少,但对那些从90年代改革开放前沿走过来的人来说,却可能是曾经的一种司空见惯并且需要面对的考验。毕竟,曾经一度地,洗浴店、歌舞厅等在中国也是春笋般涌现。

回忆过去在企业工作的经历,有一段在某企业总裁办的小事。老人家的个人秘书常常更换,有一次轮到我和另外一个兄弟为总裁换新秘书,我们心照不宣地找了一个身材较矮、微胖、皮肤较黑的女员工。安排完后,不经意地谈论起总裁喜欢什么样的秘书,高高的、显瘦的、皮肤白皙、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列举完后,互相哈哈大笑。

这大概是我唯一能偶尔一说的壮举,而在这壮举的背后则是“我们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也只能让它是这么回事”的无奈和沉默。谁又能说,穿上新装的皇帝,为何不是在宣示一种“能耐我何”的嘲弄呢?

所以,当有人开始说出“性骚扰”(甚至“性侵”)这种大部分人都心知肚明、普遍存在,同时往往只会在私下偶尔谈论的事情后,她们所说的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事实,以及是否有夸张和弱化自己责任的可能性,其实都已经不再重要。因为我们当然知道,任何一个孤案都无法动摇我们对一种基本社会常态的认知,如果我们足够诚实。

性骚扰和性侵犯当然有其社会土壤,因此也确实无法简单地给施害者扣上一个“人渣”的帽子了事。但即便如此,我们对施害者能报以的理解依然是足够单薄的。

没错,中国的老板看起来人前人后风光满面,但在更厉害的势力面前,也只能憋屈低头装孙子,这种扭曲和焦虑足以让他们不得不寻找各种极端的、充满暴力美学的方式去平衡心理,“黄赌黑”之类的社会异象具有一定的补偿功效。很难简单地说,找情人、找小三,对中国老板来说,仅仅是一种为了寻求外部慕羡的物化虚荣。

又或者,对于那些从事高尚事业的人来说,也很难抵御光环形象的自我加持。有些人抱着理想和热情入场,但走着走着就步入歧途。比如近期所谓“公益圈”“公知圈”中被指性骚扰、性侵的人,有人先是感动别人,然后自己也被感动了,认为受害人必定不会拒绝,自己也就开始不是人了。光环加持产生了迷之自信,第一次之后很难阻止第二次。性和犯罪都属于上瘾之物,再有菩萨心肠,都难以自制。

即便有人认为不能简单地说那些肆无忌惮侵犯他人的人就是“人渣”,但这些微薄的辩护理由也不能仅仅只划为一种职业伤害。毕竟,它就是一种伤害,甚至对很多受害人来说,是每每忆起就浑身颤抖、惊恐如夜的伤害。

我们不能牺牲是非而唯求政治效果。不能因为某件事特别重大,就让其他的议题、事件退让。这是自我中心和带有专制意图的。有人认为舆论是被操纵的,有人认为“别有用心”。阴谋论思维拒绝了事物的更多可能性,而只选择最有利于阴谋论提出者的那种可能,因此,它是排除偶然性而独断式的。

我们更不能用虚无来混淆是非,什么是对的,这件事必须求索求证,尤其是在存在伤害的地方,而不能仅仅因为或而的“谁侵犯谁说不清”而搁置一边。这甚至不仅仅是理性的虚无,更是道德的冷漠,因为我相信,这种事如果发生在自己孩子的身上,我们多半会有不同的态度。说出自己的经历,当然会产生舆论影响,但这无法直接与舆论审判联系在一起。说这么做是为了审判某个“人渣”,这本是在揣测动机。更何况,最重要的始终是事实本身,在可靠的事实面前,揭发一个败类,这件事是正义的。

的确,舆论的口水可以轻易毁掉一个人,舆论审判也很难是充分理性的,舆论事件在很长的时间内都会对当事人产生深远的影响。但同样重要的事实是,公开地指证一个人犯了过错,这同样极其需要勇气,同样需要抵御来自于舆论的各种非议、指点甚至封杀。

如果有有效的社会组织经验,当然完全可以有更好的方式去表达这类控诉。但即便是通过正式渠道——比如,通过某些社媒征集受害者,同时,聘请律师进行诉讼——仍无法阻止舆论对是非的自我认断。后者与这些举报行为并无关系,既不是我们能预判的,也无法施以唯一的影响。

甚至我们还可以同样地说,认定这类举报和相应的舆情表达不过是一种政治正确的执念,这同样是在采取一种审判的态度。正义不会仅仅因为个人抛出单方面的说辞就自然产生出判断,所以,看待这些证言本就不必采取一种足信的态度。但我们需要有人说出自己本就应该和可以说的经历,这才是一个“安全”的社会。

说出自己的经历不是审判,更无法代替审判,但必须首先要有人说出。一个健康的社会,或者,其中有着公民自觉的人,应该对此提供法律援助,让它变成真正的审判,而不是提前认定——这些行为仅仅是为了满足一种舆论审判,仅仅只是在为了告诉世人,那是一个“人渣”。

倘若一个个认真的“举报”无法变成真正的法律诉讼,那么就只能止步于舆论印象,这是不成熟且不应该的。但如果我们现在就断定这只是在做舆论声讨,那我们就永远都走不到本该成熟和进步的一面。

尽管这些举报无法延展到更多被权力侵蚀的领域,这的确是种遗憾。但我能相信的是,至少,持续地爆出教授、媒体人、公益人士这类群体中大量存在的性骚扰和性侵犯事件,这已经足以让大量成功的中年男性暗自后怕。或许,他们能庆幸的也仅仅是自己尚未有如他人那样的知名程度,而逃过了一劫。因为我们当然清楚,在我们身边,这种对女性的毫不收敛的骚扰和贬低,比比皆是。

任何人都可能经历一种惊恐莫名、孤绝死寂的绝望境地,而这种无法排除的可能性,本就足以让我们颤抖。我们不一定能对每一种社会不公和不义都施以援手,但至少,我们还能一起为之颤抖。最后转上一首早年写过的短诗:

直到某一个黑夜 / 惊恐于再也见不到渐白 / 在梦的地平线的那端 / 

你 / 才能看到 / 我 / 入世以来的哭泣

——《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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