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将严查“裙带腐败”

从中央巡视组近日的反馈情况来看,领导干部子女、亲属违规经商成为最突出的问题之一。

图片来源:CFP

在中国,依靠血缘裙带关系可以迅速发财致富,并能在短时间内聚集庞大的家族财富。这在去年中共中央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落马案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围绕周永康,他的家族和亲信们在过去十几年中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官商关系网络,其规模和所涉及产业之深入令舆论惊讶。

中国目前仍在延续的高调反腐败运动正把注意力集中在“裙带腐败”上,和以往历次出台看似严厉的约束性文件不同,这次或许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打击那些利用与官员们的血缘或其他密切关系从商牟利的行为。

中纪委中央巡视组13个巡视点在上周集中公布了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值得注意的是,13份整改报告中,有多达10份涉及亲属、子女经营、插手工程项目等问题,其中7份整改报告直指领导干部涉及子女的腐败现象。

例如,中纪委称,陕西省部分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项目和土地、煤矿、油气等资源开发的反映较多,有的涉嫌以权谋私等问题;在上海,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群众对个别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倚仗其权力谋取巨额利益反映强烈;在江西,对一些领导干部和亲属子女插手工程项目反映较多;在广东,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部教授竹立家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这的确让人震惊。”

官员为子女或者朋友谋取私利并不是一个新现象。但在1980年代初期以及新中国更早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大多数官员腐败案件都只涉及个人,或者大部分只是为子女和亲友在劳动就业和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私下帮助。

但1980年代中期至今,干部子女经商现象已经越来越多,虽然中共中央多次下发文件,严厉禁止领导干部子女、配偶等经商,但在过去30年中,利用公共权力敛财肥私的腐败活动并未得到有效限制。

比如,1985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发布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2001年2月8日,中共中央再次颁发文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区个人不得从事房地产、广告、律师、娱乐业及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2010年2月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规定,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竹立家说:“近年来,禁止干部亲属、子女通过经商的制度出台的倒是不少,但没有真正起到遏制作用,权力的‘暗箱操作’问题依然严重。”

市场观察家们认为,这种赤裸裸的以权谋私行为会造成市场秩序失范,并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

而“裙带腐败”多年进而不绝,且愈演愈烈,根本原因还在于权力的失控。竹立家说:“最主要的问题是国家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过程不公开、不透明。”

竹立家表示,制度反腐才是指标的“关键”。新一届中国党政领导在过去两年多时间里,也确实开始加大制度性建设。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纪委开始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并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

竹立家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正在推动的依法执政、依宪执政也是解决问题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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