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建议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告显示,远洋集团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接获日期为2018年7月13日证监许可[2018]1116号文,核准远洋集团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建议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批覆将自2018年7月13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此前,于6月28日,远洋地产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及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项目状态均为已受理,两个公司债项目的拟发行金额均为20亿元。
其中,远洋地产公开发行的2018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行权公司债券及其他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