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网络传销隐蔽性、欺骗性更强 检察官:从三方面识别防范

新型网络传销傍上了互联网+,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披着科技的外衣,隐蔽性、欺骗性更强。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7月12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表示,当前金融犯罪发案率在总体上仍然呈现频发、但略有下降的态势。在金融犯罪发案率下降的同时,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持续高发。

数据显示,2017年,检察机关共就非法集资类金融犯罪案件(含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8252件17144人,同比分别上升6.18%和4.5%。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2233件7186人,同比分别上升38.18%和35.51%。在此次公布的第十批指导性案例中,包括操纵证券市场,集资诈骗,利用网络组织、领导传销等突出犯罪。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一些传销组织经常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实施诈骗。在谈及如何区分金融创新与网络传销时,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邹利伟表示,新型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新型网络传销傍上了互联网+,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披着科技的外衣,隐蔽性、欺骗性更强。

“现在的网络传销犯罪花样形式非常多,除了网络购物返利模式,我们在办案过程中,接触和了解到的案件类型还有虚拟币模式(以投资、销售虚拟币为名,以静态、动态收益为诱饵,发展下线)、原始股模式(鼓吹原始股暴富,以推荐奖引诱他人加入),微商传销模式(在微信、微商平台上以造假炫富的手段发展人员),点击广告返利模式(宣称只要点击广告就能获利),慈善互助模式(打着慈善互助的口号欺骗用户)等等。”邹利伟介绍。

邹利伟还表示,办案人员如何判断是不是传销,把握的一条基本原则是,只要组织者、领导者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作为他的生存方式,组成金字塔式的层级关系敛财,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就是传销活动。

那么,在实践中,老百姓如何识别、防范这些让人眼花缭乱的新型传销活动呢?邹利伟认为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是了解新型网络传销的惯用词。如果我们看到资本动作、消费返利、爱心互助、原始股、虚拟币、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推荐奖、报单奖、对碰奖这些传销惯用词,就要有所警觉。不要被这些花哨的概念炒作所蒙蔽。这次我们办理的叶经生案,就是通过前面提到的消费返利、推荐奖去引诱、欺骗老百姓。

第二,是判断高额收益来源是否合理。有些公司打着一夜暴富、躺着赚钱的口号,我们就要判断所谓的高额回报是不是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商业逻辑。不要被高收益迷住了双眼,要保持头脑清楚,理性判断。叶经生他就是承诺说只要缴纳10%的消费款,就能获得200%的返利,这个明显不符合正常的商业规律。

第三,遇到收入门费、拉下线就要高度警惕。传销实质上就是上线瓜分下线投入资金的圈钱游戏,要想获得传销资格就要缴纳入门费,想要获取收益就要拉人头加入。叶经生的金乔网就是以保证金形式收取经销商会员的入门费,会员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推荐奖,发展人数越多收益就越多,层级也越高。网上有人编了句顺口溜,说“入会只需把钱交、一拉人头就回报,拉人越多层级高。”符合这些特征的,基本上就可以判断是传销了。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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