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银国际金融保荐人失职 遭香港证监会罚款2400万港元

这是香港证监会自2017年10月宣布严查上市保荐人后的第二宗处罚。今年5月,香港证监会曾因保荐人失职处罚花旗5700万港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自宣布严查上市保荐人以来,香港证监会开出了第二张罚单。7月9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因建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下称建银国际金融)保荐人失职,对其作出谴责及罚款2400万港元。

这是香港证监会自2017年10月宣布严查上市保荐人后的第二宗处罚。今年5月,香港证监会曾因保荐人失职处罚花旗5700万港元。

据香港证监会公告,建银国际金融在2013年及2014年担任福建东亚水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建东亚)上市申请的独家保荐人期间未有履行其职责,违规事项包括没有在呈交上市申请前,对福建东亚进行所有合理的尽职审查、未进行妥善的客户尽职审查、也没有就其尽职审查工作备存妥善的审计线索或书面纪录。

建银国际金融是建银国际(控股)的香港子公司,后者主要负责中国建设银行的国际投行业务。

福建东亚在2014年3月21日申请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并由建银国际金融担任其独家保荐人。该公司的上市申请已在2014年9月22日(即呈交申请日期后六个月)失效。

香港证监会表示,作为核实福建东亚销售额的真确性的工作之一,建银国际金融没有完成其律师拟订的尽职审查计划。例如,没有向福建东亚取得无法终止第三方付款安排的客户的名单及没有拣选部分有关客户进行会见,同时也没有会见任何第三方付款方。

在进行尽职审查的过程中,香港证监会发现数个与第三方付款安排有关的预警迹象,以及建银国际金融交易小组的其中一名成员曾经对弥偿协议上签名的真实性表示关注。

此外,香港证监会在检视弥偿协议后发现:有些弥偿协议看来是由同一人代表不同客户签署的,并且有些弥偿协议看来是由同一人在同一天,于不同国家代表不同客户签署的。

虽然建银国际金融曾计划在东亚水产代表不在场的情况下,与该公司客户进行面对面会见,并曾向福建东亚清楚表明,只会与少数能够合理解释为何无法出席面对面会见的客户进行电话访谈,但证监会调查发现,在建银国际金融会见或访谈的22名海外客户中,只有12名客户是以面对面会议的方式接受会见,并且有11次是在有福建东亚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

香港证监会还发现,建银国际金融没有就其尽职审查工作备存妥善的审计线索或书面纪录。举例来说,建银国际金融没有备存可解释其为何决定不去完成上述尽职审查计划的纪录。

香港证监会提醒保荐人,在向联交所呈交上市申请前,保荐人应已进行所有合理尽职审查,藉以透彻地认识及了解上市申请人的业务,并使其本身信纳就该项申请而言,有关上市申请人的所有资料都是完整、公平及准确地呈示。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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