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花式维权”让我们看清了三个残酷事实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李志,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新仔

“菊姐”之后有李志,土偶、土创抢占了上半年的微博上音乐相关话题制高点,下半年伊始,主角换成了“花式维权”的李志。

据不完全统计,从7月3日发表第一篇索赔声明开始,过去五天来,李志及其团队先后采用了文字、图片、小视频、大视频、网友采样创作等多种不同手段来声张版权,涉及街头、室内、户外等多种不同场景。

这应该是近年来,我国维权案例中花式最丰富、最具观赏性的一次了,从中我除了能感受到李志团队的业务能力之强外,也不由分说对中国音乐版权环境感到忧虑。

一个音乐人要多么无奈才选择如此“花式维权”?看起来,尽管近年来,中国互联网音乐在“正版化”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现实仍然十分残酷。

残酷事实之一:综艺节目仍然是侵权的重灾区

李志这次维权的起因,是腾讯的综艺节目《明日之子2》中的选手未经授权翻唱了他的歌曲《天空之城》。

并因此带出了《明日之子》第一季遗留的版权问题。

我们可以看到,李志维权之后,《明日之子》第一季的现场录音版本大规模下架。

下架可能是因为排查,并不意味着所有下架的歌曲都涉嫌侵权,不过,从中可以看出,版权问题不小。

无独有偶,李志维权之后,《三天三夜》(张惠妹原唱)的创作者阿怪也在微博上提到《三天三夜》被综艺节目多次侵权。

实际上,我们翻看近年来的侵权案例,可以看到,综艺节目成为侵权的重灾区。

这可能是因为综艺节目近年来热度很高,让大家对于个中版权问题前所未有的关注,但也因为综艺节目的受关注程度、商业化程度和对行业的影响力越来越高,所以,综艺节目的版权问题也越来越值得被关注。

残酷事实之二:版权问题是一个系统性问题

表面上看,李志维权针对的是某个侵权方,但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问题不只是某方某人,而是系统性的。

想想看,但凡节目的制作方、出品方、播出平台等相关单位有一方足够重视版权问题,也不至于此。

制作方侵权制作了节目,播出方并没有监控和审核相关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让存在版权问题的内容在网络上线,这似乎可以反映出相关内容产业链的正版意识不足。

当然,综艺节目此类大内容生产是一个很复杂的工程,而且,随着内容生产的日趋互联网化,流程也在磨合中,难免出现问题。

在此并没有要简单粗暴的求全责备,只是觉得问题提出来被关注,才有可能总结和提高。

话说回来,相比之下,互联网公司可能有更多手段和方式能够更好的监控和管理版权内容以及相应的变现方式——随着内容付费已经逐渐成为主流,正版内容可以通过会员付费等方式为平台创造更多的收入,授权不应该成为内容生产的“负担”。

残酷事实之三:正版化进程仅仅只是开始

我要强调一点,尽管版权问题仍然很严重,但相比过去,近五年来,中国音乐的“正版化”无疑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不过,进步基本集中在过去问题比较严重的网络底层数据上,其他方面的“正版化”也有进步,但问题仍然很多。

这次李志花式维权,拔出萝卜带出泥,让大家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看到了中国音乐的全面正版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令人欣慰的是,音乐人和受众的版权意识已经明显提高,国家也越来越重视,这将有助于推动版权使用的进一步正版化。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来源:新音乐产业观察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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