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省份已制定校园欺凌治理方案 国务院教督办:有的省份进展明显较慢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称,各地积极行动,总体进展良好,但各省工作也不平衡,有的省工作进展明显较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称,各地积极行动,总体进展良好,但各省工作也不平衡,有的省工作进展明显较慢。

今年4月,国务院教督办发布《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2018年将在全国范围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各教育部门要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

《通知》还要求,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按照《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应在5月底之前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办公电话和实施方案,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不过,国务院教督办在通报中指出,按照《通知》要求,各地积极行动,明确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综合举措,扎实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总体进展良好,但各省工作也不平衡,有的省工作进展明显较慢。

据国务院教督办的数据,目前,已有30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定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及办公电话,仅内蒙古仍未确定内部工作责任机构。24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山西、吉林、湖北的治理方案正在有关厅局会签,湖南、广东正在征求教育系统内部意见,天津、江苏还在起草之中。

此外,北京、辽宁、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等17省(区、市)已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还未在官方网站公布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的有: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界面新闻注意到,近期北京等地纷纷公开了相关的治理方案,包括公布了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治、举报联系电话和处置机制等。例如北京东城区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如发生欺凌事件,各校应在10分钟内口头向教工委办公室、教委办公室、德育科、保卫科汇报情况,2小时内递交详细文字材料并随时汇报工作进展。

山东省的方案则规定,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另外,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或通过职业学校进行教育。

国务院教督办要求,2018年是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行动落实年,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完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国务院教督办表示,各省要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各项工作,近期重点要指导督促市级教育部门在6月底前确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办公电话和实施方案,并在相应官网上公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欺凌防治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做法。届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教育部官网“中小学生欺凌防治”专栏对未完成相应工作的地市进行点名通报,同时对学生欺凌防治先进经验进行宣传。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