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对“林森浩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最后裁决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按照程序,对林森浩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2013年4月,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犯罪嫌疑人为其室友林森浩。2014年2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法院认为,林森浩到案后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林森浩在一审被判死刑后上诉,2014年12月8日,该案二审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二审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投毒的动机、毒品本身的性质、被害人致死的直接原因以及鉴定程序等展开了激烈辩论,引起了舆论的普遍关注。
二审中,公诉方坚持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定罪准确,希望法庭能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而该案被害人家属和诉讼代理律师也表示,希望维持一审判决。
界面新闻记者在判决结果产生后第一时间联系到了林森浩投毒案控辩双方的两位律师。被害人黄洋的辩护律师刘春雷对界面新闻说:“这样的判决结果是看得见的公正,对黄洋的父母来说也是一种欣慰或者心理上的慰藉了。”
但林森浩的辩护律师斯伟江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判决书的说服性远远不够,甚至可以说是一份不合格的判决书。他说:“判决书没有回答辩护方的任何一点质疑,甚至是自说自话的,对于致死物是不是二甲基亚硝胺致和其死量的检测做得很不全面,辩护方提出的出示质谱图的要求控方也没有解释。”
斯伟江告诉界面新闻,林森浩的父亲在得知判决结果后很失望。不过斯伟江同时表示死刑判决还需要最高法的核准,也就是说还有改判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