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精选|嫌犯外逃不归将株连三代?官方:撤回公告 诚挚道歉

今天有哪些地方新闻值得关注:嫌犯外逃不归将株连三代?官方撤回公告诚挚道歉;江苏男子代买桔子罐头获刑5年,32年申诉后改判无罪;山东高考途中撞车暂缓处理,民警先带学生参加考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河南】嫌犯外逃不归将株连三代?官方:撤回公告 诚挚道歉

据央广网报道,近日,河南信阳市罗山县发出的一则公告引起舆论较大争议。这则公告主要是劝返目前仍滞留境外、拒绝回国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但公告明确指出,“将《告知书》送达你父母或兄弟姐妹、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及其所在单位或子女所在学校、所在村委会。并要求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及学校老师、村组干部积极规动、否则会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

这种株连全家的公告被指于理于法均相悖。罗山县委宣传部今天上午给中国之声发来情况说明称,“有关乡镇在开展工作的时候,方法简单不当,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在发布告知书时出现了不妥言语,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此表示诚挚的歉意。”

【山东】高考途中撞车暂缓处理 民警先带学生参加考试

据《青岛日报》报道,莱西一名高考学生在骑电动车前往考点参加考试时,不慎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民警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后,医护人员给学生做了初步检查,确认学生并无大碍可以参加考试。

为了不耽误学生参加考试,民警立即与轿车驾驶员进行了沟通,由他们先行带学生去往考点参加考试,随后通知学生家长到现场处理事故。得知对方是高考学生后,轿车驾驶员也非常痛快地表示同意。8时10分许,考生被及时安全送到了高考考点。

【广东】佛山道路水浸一对母女在公交站触电身亡 疑因广告牌漏电

据澎湃新闻报道,6月8日,因受台风天气影响,广东多地暴雨,出现水浸街现象,网络流传的多段视频显示,在一处公交站,路面已经浸水,有人直接躺在水中。多位佛山网友称,该事件发生佛山禅城区,两人因触电倒地。

9日上午,记者从佛山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处获得的通报显示,6月8日晚19时许,群众报警反映在禅城区汾江中路花园购物广场正门公交站有人触电倒地。接报后,公安、医疗、供电、消防和交通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切断附近电源,将两名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经核实,两名伤者为母女关系(广西人),后两人均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交通部门关闭区内所有公交站牌电源,组织人力连夜开展排查,相关部门正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重庆】被部分医院“围猎” 一社保局原局长被判刑

“这家医院院长送我钱物,名义上是拜年过节礼金,实则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5月25日,在重庆市铜梁区廉政教育基地展播的警示教育片中,一名中年男子满脸悔意的镜头,深深触动在场的观众。

这人叫刘天庚,是铜梁区社会保险局原局长。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财并为其谋取利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刑,并处罚金30万元。刘天庚的落马,与部分医院的“围猎”有关。铜梁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说,从被部分医院“围猎”,到利用负责医疗保险的职务便利处处关照这些医院,他的行为,使得套取医保资金“一路畅通”。

【四川】绵阳交警通报:两辅警执勤中发生肢体冲突 双双被停岗

针对两名辅警在执勤中发生肢体冲突事件,6月8日晚,四川绵阳市交警直属四大队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给予两名辅警停岗处理。

通报称,8日下午5点20分左右,该大队辅警邓某某、王某某在教育路执勤时,因工作原因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事件发生后,大队迅即展开调查核实情况。两辅警的行为,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严重违反了执勤规范。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大队经研究决定,对邓某某、王某某给予立即停岗处理。

【北京】北京:向承担重大阶段性任务的组织派出监察专员

人民网报道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承担重大阶段性任务的组织和单位中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北京市日前研究制定《关于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向承担重大阶段性任务的组织和单位派出监察专员的意见》,明确派出监察专员职务设置、工作机制等。

《意见》明确,根据工作需要,经北京市委同意,市监委向承担全市性重要任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和其他阶段性任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派出监察专员。

【河北】"山寨网站"抄袭高校官网被关停 相关部门展开调查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日前,一所名为武汉经贸大学的网站引发多名网友关注,该网站从网页设计到领导介绍均与其他学校高度雷同,被指抄袭多所高校的官网信息。

河北省网信办发布消息称,他们对“武汉经贸大学”复刻河北经贸大学官方网站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过调查,该网站属违法网站,河北省网信办对该网站进行了关停。下一步,省网信办将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涉事网站及相关人员开展进一步调查。

【江苏】男子代买桔子罐头获刑5年 32年申诉后改判无罪

1986年,因为代购桔子罐头与滨海县土产果品公司产生经济纠纷,耿万喜被认定诈骗3万元而获刑5年。

据正义网报道,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依法再审耿万喜诈骗案,当庭宣判原审被告人耿万喜无罪。这是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的第一起刑事再审案件。再审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检察员肖亚军、陈雪芬出庭履职。他们认为,原判认定事实错误,建议依法改判耿万喜无罪,法院采纳了最高检检察员的意见,依法改判耿万喜无罪。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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