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货不对板”,开发商前期宣传与后期交房不一致该怎么办?

【楼市大考问·法律专场①】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文/黎珏伶

对于购房者而言

安居乐业可谓是人生一件大事

但不少人对房产问题不甚熟悉

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

so,小编特意请了位资深房产律师

解答大家房产法律方面的困惑!

问题一

两年前在老家买了套新房,看房时销售跟我说房子是精装修交房,大门、门锁、智能马桶、厨具等都是大品牌,但是收楼时发现跟宣传不一样,都是一些杂牌装修,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

答:开发商的宣传跟最后交楼不一致,这样的情况我们遇到过很多次,那么主要是看这个宣传本身是否已经构成了合同的一部分,如果的确对房价产生重大影响,又有非常明确的证据证明当初是这样宣传的、最后却没有兑现,那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现在很多开发商都采取这样一种手段:宣传出来的东西很好,但下面会写一句话,比如说“这个宣传模型是以宣传为目的,具体以交房或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宣传本身已经注明了这些东西,但合同里面写的装修又不是这样的,最后要以合同为准,打官司是比较难打赢的。所以你要注意,让开发商直接把承诺写到合同里面,如果写到合同里面去肯定就没有问题。

问题二

租房的时候已经跟房东签约,但如果房东想毁约,并愿意支付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答:这个情况实际上有两种选择,第一,租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房东的赔偿金。如果合同里面没有明确约定,房东只是口头约定“如果我毁约我要支付你多少违约金”,那么你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第二,如果解除合同,那么房东要付赔偿金。如果合同约定“房东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付多少违约金”,那么房东是有权利毁约的。

所以具体要看跟房东签订的合同。通常情况下,一般签订的合同都是:如果房东提前毁约应当赔偿多少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租客坚持要租房子,房东是没有办法单方毁约的,因为最初他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选择毁约拿违约金。

问题三

我家人之前买了一个小产权房,刚签完合同,房子突然涨了很多,卖方就后悔了,想把房子拿回去。现在双方僵持住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答:实际上这个问题包含了很多信息,首先小产权房本身能不能买卖是一个问题,有很多地方根本就不受理小产权房的案件,所以即便签了合同,可能也只是无效的合同,卖方如果后悔的话可能你还真没办法。

当然你可以请求赔偿损失。通常情况下是这样:第一,要求卖方退钱给你;第二,卖方应当把利息给你。

小产权房不同于商品房,如果购买商品房后毁约,那么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补齐房产的差价,房子涨了多少都要补给买方。

问题四

如果打算自己花钱用亲戚的名义买一套40年产权的商品房,那么是等交房产权证下来再办过户到自己名下比较保险,还是没有办证之前直接去公证交易到自己名下比较好?产生的费用是否一样?

答:首先,后面这一种办法操作不了,借名买房,公证处根本不会公正,房管局也不会承认,所以说你直接去公证交易到自己名下这种方法是做不到的。

如果你想通过这种操作方式规避一些东西,那么建议你最后等房产证下来后,再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把房子过到自己名下。

问题五

目前海南政策在全国最严,岛内有些开发商告诉我可以这样操作:买家首先付全款,与开发商私下签协议,然后开发商找第三方中介机构为买家代缴2年个税,2年后再备案签约。请问这样操作对于买家有无风险?

答:我先付全款,两年后达到要求后再来买这个房子,开发商再过户给我,这种是私下签订的期房买卖合同,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但这里面肯定也有风险,有可能实际上等你交房的时候,开发商已经把房子卖给了其他人。

所以,你要注意的是,要跟开发商约定违约条款,即当你付全款后,如果开发商违约,最后没有把房产交付给你,他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你要防止一房二卖这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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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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