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住建部等多部门发文规范公积金提取,重点支持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防止提取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一、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二、以下等情况提取公积金将被严审!
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
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
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
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这些失信行为要被惩戒!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井随个人账户一井转移;
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同时,公积金部门将严查资金流向!近期,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同时,公积金工作将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联网核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的个人身份、户籍、房产交易、就业、社保、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等信息,确保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和要件真实准确。
公积金审查将建立跨地协查机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尽快建立防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跨地协查机制。人员跨地区流动频繁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要率先建立更加紧密的信息协查机制,共同防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此外,还要集中开展治理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主动协调当地公安、通信、城管、网信等部门,集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
2018年4月1日,南京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重点如下:
一、提高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
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对于高层次人才来说,南京公积金政策最高可以放宽到限额的4倍。按照最新标准,意思是为最高可贷款200万。
二、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中全市平均水平住房建筑面积的认定标准。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的贷款条件中,“本市平均水平”的认定标准调整为40平方米。
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按实际人口计算,每个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且家庭现有首套房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三、自2018年 4月1日起,公积金中心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已经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不再按新政策重新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它规定不变。
四、支付房租的公积金额度发生变化。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本市无房未婚职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从900元提高至12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限额从1800元提高至2400元。
南京的公积金怎么提取?
南京自今年1月1日起便开展了购房提取公积金网上业务,3月16日“南京公积金”手机APP公积金提取业务将正式上线,市民可以通过身份认证注册并绑定自己的公积金帐号,即可在线办理购房、租房和离退休公积金提取业务。
为了确保提取公积金的真实有效,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与不动产登记、婚姻、银行征信等多部门联网共享信息,实现系统自动核实,让市民线上办理业务时无需提交任何办事材料,资金可在一个工作日内到帐,真正体验到“秒批”办结。
针对骗提套取公积金和制假贩假等违法行为,该中心还与南京市公安局联手打击骗提套取公积金的不法分子,两个部门通过住房公积金与身份、户口信息的互查共享,防范不法分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或户口簿骗提住房公积金,同时,对提供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依法责令其退回骗提资金,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