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组织调研101条黑臭水体:部分仍存在较为明显的黑臭问题

环保组织调研发现,16个城市101条黑臭水体(包括91条重点督办水体)中,33个总体状态较好,18个水体仍存在较为明显的黑臭问题,这与官方公布结果差异较大。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5月20日,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在京发布《从速战速决到长治久清:黑臭水体治理第一阶段之百河观察》报告。报告认为,环境、住建部门对民间举报反馈积极,“全民治水”局面初见端倪,但黑臭水体情况复杂、治理难度大,部分水体治理“初见成效”却并不稳定,要达到“长治久清”,还需全面控源。

该报告的调研人员发现,16个城市101条黑臭水体(包括91条重点督办水体)中,33个总体状态较好,18个水体仍存在较为明显的黑臭问题,这与官方公布结果差异较大。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拉开了中国最大规模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的序幕,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水十条”还要求,到2020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2016年2月,住建部和环保部正式发布黑臭水体清单,220 多个地级以上城市要在不到五年的时间内清理1841条黑臭水体。而随着排查的深入,一年后,清单上的水体总数增加到了2100个。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界面新闻,黑臭水体的形成往往是由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大体包括外源问题和内源问题两类。外源问题即城市生活和工业的点源、面源的排放,雨污管网设施不健全,垃圾入河等;内源问题即底泥中大量污染物的沉积和释放,以及水量不足、水体交换缓慢等造成的水环境容量下降。

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曾在环境部的例行发布会上指出:“黑臭水体问题实质是污水垃圾问题,根子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不合格。”

马军表示,治理黑臭水体,首先要做到的是截污,“把污染的源头截住,不然,无论做什么工作,都是边治理边污染。”此外,要建设和改造水体沿岸的排污管道,把污水排放到污水处理厂。他同时强调,黑臭水体的治理过程需要监管和监督。

在民众参与方面,马军所在机构研发的“蔚蓝地图”APP开通了黑臭河举报功能,与住建部和环保部联合推出的“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发布”平台相互连通。蔚蓝地图用户可以通过APP进行有效举报,而且,黑臭河举报的图片能通过APP展示在电子地图上。

根据“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发布”网站于2018年5月发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治理进度,全国有1745个黑臭水体已经完成治理,264个在治理中,91 个在制定方案。32个有治理任务的重点城市681个黑臭水体均已完成治理,其中包括205条重点督办水体。其他192个城市的1419个水体中,有1064条已经完成治理,264条治理中,91条正在制定方案。

由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阿拉善SEE和自然之友河流守望者等环保组织共同发起的“清水为邻”项目,对16个城市 101条黑臭水体(其中91条重点督办水体)的现状进行了调研。该项目的调研人员发现,有33个水体总体状态较好,与官方公布的治理完成结果比较吻合;有18个水体仍存在较为明显的黑臭问题,与官方公布的结果差异较大;余下的50个水体多数已有改善,但在颜色、气味、垃圾、污水入河四个方面仍有不足之处。

报告显示,截污是黑臭水体治理的前提条件,从黑臭水体举报和志愿者实地调研结果来看,治理效果不佳的黑臭水体往往都有尚未截污的排口。有些排污口后来被封堵,也有的存在至今。

2017年10月-12 月,自然之友志愿者几次走访位于北京的中坝河,发现河岸和河面上仍堆砌着大量垃圾,多个排污口仍在肆意地排放着臭水。

报告还指出,很多黑臭水体周边存在垃圾,有的河岸被开垦成了菜地,“河道种菜施肥一方面会导致水质污染,另一方面,耕种会使土质疏松,在雨水的冲刷下加剧水土流失,影响汛期河道行洪排水。”

报告指出,清水补给可以调节水体水力停留时间、改善水动力条件、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是水质长效改善和保持不可缺少的措施。很多黑臭水体没有足量自然来水,排污口被封堵以后,水量下降,流动性进一步降低,如果不进行清水补给,将有返黑返臭的可能。

报告还指出,黑臭河治理虽然已经纳入了2100条河流,但即使在城市建成区内也难免仍有遗漏;建成区外的黑臭水体则尚未纳入治理范围。这个问题在河网纵横的南方城市更加突出, 并因此而让官方评估和民众感受形成落差。 

以广州为例,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广州纳入国家住建部和国家环保部黑臭水体整治平台的35条河涌,经第三方评估单位环保部华南环科所评估,21条河涌已达到国家提出的初见成效的要求,占总数的60%。2017年11月,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发布的生态环境民调报告指出,广州水环境的市民评价没有“质”的改善。

报告提出了6个“阻碍着公众和环保组织的参与质量”的问题,包括缺乏操作性强的公众参与指导性文件、信息公开不足、举报回复质量参差不齐、公众监督未充分保障、环保组织自身能力有待提升、河长制仍需进一步落实。 

调研过程中,一些志愿者按河长公示牌上的电话找基层河长反映黑臭水体问题,“没想到真是河长本人接了电话,态度还挺好,过了一段时间,答应解决或者协调的事情果然落实了。”

同时,参与调研的环保组织也发现了现行河长制的不足之处。首先,河长名单公开不足。《<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要求各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目前,已经落实河长制的部分地方还没有完整公开各级河长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负责河段,河长公示牌也还没有树立。已经公开河长名单的城市,有些能将市-区县-镇街-村社各级别河长信息整合发布,有些则发布得很分散,“志愿者查询多处才能拼凑出一条河由哪几位河长负责。”第二,基层河长责任有待进一步确立。有志愿者反映,向有的基层河长报告情况时,对方竟然不知道自己是河长,对志愿者反映的问题也不了解,并且也不能将本级不能处理的问题主动及时地向上级报告,还有的难以联络。

对于黑臭水体治理,环保组织在报告中提出了若干建议。其中包括,加强对沿岸垃圾、废弃物、私设排污管的巡查,提高水体周边人群的环保意识;尽快出台统一的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实施细则;形成河长与公众监督方的对接制度,在全国推广。

在促进公众和环保组织的参与方面,环保组织建议,为公众参与建立更完善的制度保障,明确公众可参与的方式和途径,与政府部门的工作如何衔接,政府各部门如何分工协作为公众参与创造哪些条件,提供什么保障和激励;及时、充分地公开黑臭水体相关信息,让公众对治理方案、进展、预期目标、实际结果、资金使用情况有所了解。

此外,建议有能力的城市应该进一步扩展治理范围,“在确保现有名单上的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的前提下,有能力的地区应该进一步扩展黑臭水体治理的范围,将治理范围扩展到非建成区。”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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