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2008-2018成都调控政策大全

2018年5.15日成都又出新政调控,而在此之前又有哪些条款呢?

成都调控政策不断加码,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对买房端影响较大的部分政策演变过程: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成为房产调控政策的分水岭。全国商品房成交量下降,央行放宽二套房贷。

9月16日起,下调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1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以下普通住房,契税下调到1%,免征印花税,免征土地增值税。首次购买住房和改善性普通住房最低首付下调为2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同时下调,5年期内和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分别为4.05%和4.59%。

2009年下半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回暖,成交价格节节攀升。

2010年,出台了史上最严房地产调控政策,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

2010年1月10日,规定二套房贷款首付不得低于40%;

4月15日,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1年,二套房首付比例继续上调, 1月26日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60%,贷款利率提至基准利率的1.1倍。

2012年,住建部启动的全国40个城市住房信息系统联网。一线城市房价继续上涨,国家严打小产权房。

2015年,央行多次降息,其中包括两次“双降”(降准降息),同时降低首付减少利息。4月22日,公积金贷款个人贷款额度与缴余额的挂钩倍数提高到30倍、首套房贷款首付降低为两成,二套房贷款分情况降为三成和四成。

2016年全国房地产政策跌宕起伏,对成都而言,也是重要的一个转折点。

2016年10月1日,成都发布第一次限购令——以自然人为单位只能购买一次商品房(新盘),限购区域:锦江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青羊区、高新区、天府新区、双流区、温江区和郫都区。

2016年11月17日,成都针对天府新区和高新南部区域再次发布限购令,在具有“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2016年10月1日限购令后没有在11个限购区域买过商品住房(指新盘)”的情况下,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才能在两个区域的商品房(新房):

(1)具有本区域户籍(指在天府新区购买商品房需要有天府新区的户籍,高新区的户籍则不能购买天府新区的商品);

(2)其他地区户籍居民,但在本区域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纳税证明)1年以上(同样是不能跨区域购买)。

2017年3月23日,成都限购政策加码,在前两条政策的基础上,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1)在成都无房的居民,可购买一套新房或二手房;

(2)2016年10月1日前购房者,可再购买一套新房或二手房;

(3)2016年10月1日后买过一套二手房的购房者,可以再且仅购买一套新房和二手房;

(4)2016年10月1日后买过新房的购房者,新房和二手房都没有购买资格。

2017年4月12日,限购区域二套房首付提高至6成,贷款买房难度加大,贷款审核将更加严格;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之后才能转让。

2017年7月20日,实施人才落户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凭毕业证直接落户买房。

2017年10月1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新政:2022年底,全市新开工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成品住宅面积比例达到100%,全面实现我市住宅产品结构从清水房为主到成品住宅为主的根本转变。

2017年11月16日,房管局要求全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成都开始公正摇号买房,正式步入摇号时代。

2018年3月31日,公布调控新政,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顺序,先后摇号排序、依序选房。支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家庭列入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范围:

(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3)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为我市户籍居民。

来源:地产全说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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