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请吃穿山甲”涉事官员因受贿罪获刑10年半

据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16日上午,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西教育厅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受贿案,对被告人李宁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其受贿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16日上午,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西教育厅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受贿案,对被告人李宁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其受贿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1至2013年间,被告人李宁担任广西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广西中小学课程教材和进校书刊的选用、确定、目录公布以及中小学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采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分别收受王某等六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06万元,并收受王某所送的翡翠挂件两个、玉石摆件一件、仿景德镇花瓶一对。

良庆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宁在法庭上接受宣判良庆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庭根据被告人李宁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态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李宁系去年2月“官员请吃穿山甲事件”当事人。

据广西头条NEWS此前报道,去年2月6日,一条“广西官员请吃穿山甲”的微博被网友翻出,一名香港男子曾在2015年发微博称在广西考察期间,被当地部门领导请到办公室吃穿山甲。

广西纪委2017年2月8日晚通报称,经查,宴请活动相关费用由私人支付,活动地点在某私营企业内部饭堂。参加宴请的公职人员只有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一人,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无人参加,李宁已于2016年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公开资料显示,李宁在2013年7月被任命为广西区高校工委统战部部长(试用期一年),此前任广西教育厅教材发展中心主任(正处级)。

2016年6月10日,广西检察网发布消息称,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同年7月14日,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其决定逮捕。

据广西头条NEWS此前报道,有关李宁究竟因何事腐败落马,官方并无公开信息。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7月,广西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向广西教育厅(高校工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时指出,县市教辅材料采购违规收取折扣费问题突出……

同年,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小勇,原董事长黄健等也纷纷落马。他们均被查出为教材教辅的发行商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并分别获刑11年、10年。

到了2016年,在业界享有良好口碑的广西师大出版社集团原董事长何林夏也涉受贿罪被批捕,有报道指何林夏被查“或折戟教辅出版”。

上述种种情况显示,曾任教材发展中心主任的李宁,落马很有可能也与教材腐败有关。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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