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联合查处强迫购物事件 专家称组团社也该担责

北京同创律师事务所杨航胜律师表示,消费者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无论组团社对地接社和导游行为是否知情,都必须履行合同义务。

5月15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公告称,中国游客在泰国芭堤雅旅游期间遭“黑导游”恐吓、逼迫购物无法忍受,深夜“大逃亡”事件引起关注,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此事,敦促调查处理涉事企业和个人。目前,涉事“黑导游”李某,以及相关旅行社的两位泰籍负责人已被泰国警方逮捕。

据《成都商报》此前报道,5月4日,由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组团的10名中国游客与一名领队的旅行团抵达泰国曼谷进行7日游活动。跟团费用为每人2180元,且合同中注明了“自愿购物”、无强制消费。尽管如此,游客们却因购物不足遭到了导游的怒吼与威胁,出于身心安全考虑,10名游客选择了深夜“出逃”。

报道显示,部分游客在不同旅行社渠道报名,最后拼团至盈科美辰旅行社成都分公司,由盈科美辰组团,抵达泰国接受当地地接社的导游服务。文化和旅游部表示,将立即责成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从组团社渠道进行调查处理,第一时间获取团队合同、行程信息等相关资料,并启动中泰旅游市场监管合作协调机制,及时向泰方通报我方掌握情况,敦促泰方尽快查明事件真相,严肃处理侵害中国游客合法权益的涉事企业及个人。

依照《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依照《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外付费的游览项目。针对这些违法行为,现行旅游法律法规都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了涉事的泰国当地地接社,旅游法律界人士认为,与游客直接签订合同的境内组团社也负有相应责任。旅游专家李志轩告诉界面新闻,对于境外地接社和导游的行为,中国法律无法适用,但境外地接社是接受境内组团社的委托从事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业务,因此,由于境外地接社的原因导致境内组团社向旅游者承担合同违约和侵权的,由境内组团社先行承担责任,然后境内组团社再向境外地接社追偿;对于因境外地接社的行为或者境内组团社自己的行为,导致境内组团社违反中国旅游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组团社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北京同创律师事务所杨航胜律师也表示,消费者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无论组团社对地接社和导游行为是否知情,都必须履行合同义务。

此次泰国“黑导游”事件中,作为境内组团社的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其行为可能涉嫌违反旅游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比如,境外地接社委派“黑导游”的行为,该地接社是否属于合格的供应商?行程中“黑导游”出现胁迫游客购物行为,是否会殃及到境内的组团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等,都有待于旅游执法部门的调查结果。

据报道,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已于12日与10名中国游客在经过综合协商后达成和解,旅行社将退回10名团员的团费,并承诺后期跟进补偿措施。

针对游客遭遇强迫购物时如何维权,杨航胜律师对界面新闻表示,“旅游者作为个体,与拥有种种业务关联的旅行社相比,无论是从专业的角度还是从沟通渠道角度都处于劣势。如果提起诉讼,普通的消费者是很难承担巨大的时间和费用成本的。”旅游专家李志轩提醒,出境游遭遇“黑导游”,被胁迫消费时,游客可拨打12301是国家旅游服务热线,必要时还可以向当地的中国使领馆求助。

中国已成为泰国最大客源国,2017年中国赴泰游客达980万人次。2008年,泰国正式立法禁止外国人当导游,但随着中国出境游客快速增长、当地中文导游供不应求,而低价游背后的强制消费利益链也催生了不少中国人在泰国成为“黑导游”。组团社开出低廉的报团费招揽消费者,地接社甚至以人头费向组团社购买游客,雇佣成本更低的黑导游,并以强迫购物等方式赚取利润。

“这种以强制购物弥补团费支出模式,目前中国出境东南亚旅游是普遍操作模式,在日本欧洲等地也非常盛行。”杨彦峰向界面新闻介绍,“但是随着中国公民收入增加,消费升级,出国经验越来越丰富,不合理低价游也变得越来越不合时宜。OTA的发展为选择自由行、半自由行的游客提供了更多便利,手机翻译软件的发展,美团、支付宝等国内APP的海外业务延伸也在不断扭转游客所处的信息不对称、消费不透明的劣势局面。”

2016年下半年以来,泰国政府采取措施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并要求彻底取消零负团费团队。其整顿内容包括明确所有泰国旅行社接团团费不得低于行程成本,明确泰国导游、司机必须收取服务费以及取消旅游中的购物行程等等。这些举措使地接团不得不提高接团价格,从而大大打击低价揽客强制消费的“低价游”现象。

2016年9月,中国国家旅游局与泰国旅游与体育部在曼谷签署了《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联合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同年10月以后,中国游客进入泰国时,都会收到泰国旅游局提供的一份泰国主要旅行行程、旅游产品的建议价格,帮助游客做出合理的消费判断。

尽管中泰推出种种举措,对零负团费现象有所遏制,但低价游、黑导游却还是屡禁不绝。杨航胜律师介绍,低价团的泛滥与国内旅游市场的不成熟密切相关,消费者报团时以价格为主要考量因素,旅行社以低价招揽顾客,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有不方便透露姓名的旅游业资深人士告诉界面新闻,其工作发现,国内的川东、云南、广西桂林这些区域旅行社的不合格旅游产品、低价团较多,其涉及的团体往往与地方利益体密切相关

2016年,泰国最大的客运公司之一,也是泰国两大地接商之一的OA集团被查封。成都当地媒体报道,四川赴泰旅游游客有八成以上是由OA集团负责接待。这家公司低价或免费租大巴车给泰国地接旅行社,条件是旅行社需要把旅游团带去OA集团旗下的各种珠宝、食品和蛇药购物店,这样可给旅行社30%左右的购物佣金。

中国2013年出台的旅游法明文禁止零负团费,并要求严格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尽管一些国内低价游在严格请查有所收敛,但是这些法律只能限制国内的旅行社。有些旅行社利用这一点,以自由行的名义组织游客海外成团从而规避国内法规的监管。杨彦峰认为,将海外成团纳入监管是未来改善政策的重点。消费者自身在选择旅行团时也应当提高警惕,提防过低价格的产品,尤其是购买价格比来回机票价更低的旅行团。

文化和旅游部在官网公告中表示,将进一步拓展旅游市场监管国际合作,加强与相关国家的旅游信息共享共通,联合整治出境旅游市场秩序,实现境内境外、组团社与地接社、目的国与客源国同步查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我游客的合法权益。

来源:界面新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