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共享经济”病了,是滴滴的“共享经济”病了

在新趋势发展中面临各种挑战,别把锅甩给“共享经济”。

时隔不到半个月,又发生一件和滴滴有直接关系的负面事件。

继4月29日,滴滴投资人张桓被滴滴司机殴打事件后,5月6日凌晨,又发生了一件性质更为恶劣的案件:一位21岁的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时,半路惨遭杀害。

7日,家属报警并向滴滴取得联系。10日晚,滴滴发布了道歉声明和一张100万并含有嫌疑人个人信息的“悬赏令”。

暂不提悬赏通缉令的做法是否合法,随着事件发酵,看到滴滴的态度后,网上出现了多种声音。

一类认为滴滴已经道歉了,本来这类事是便无法控制,出租车也可能发生这种事,同时,除了滴滴外,在线短租、外卖平台等共享经济领域,都存在这种风险,并不只有滴滴一个。

还有一类认为,因为滴滴本身存在审核机制、监管制度等问题,才扩大了这种风险。

共享经济让我们的生活愈加便利,也越来越展现出硬币的另一面,个人隐私、人身安全等问题也逐渐暴露,不过,这到底是产业之过,还是公司之过?几起引起广泛关注的恶性事件中,为什么都有滴滴?“免责条款”即使能洗干净法律责任,是否能洗掉社会责任?

作者丨姚赟 解夏

编辑丨解夏

来源丨盒饭财经(ID:daxiongfan)

掌控外的游戏规则

一路狂奔的滴滴看起来有失控的风险。

罗宾·蔡斯的《共享经济》一书中,将成功的共享经济组织划分为四个阶段:控制内核、欢迎人人加入、权力失衡和权利均衡。这四个阶段分别代表着公司创立初期、用户加入和平台发展中后期将会遇到的问题。

滴滴就进入了“失衡”的阶段,它似乎和产业链上的每一环节都产生了冲突——监管部门时刻警惕,司机抱怨平台提走抽成太高,乘客抱怨网约车感受越来越差。

这件事后,滴滴收到的就不仅仅是“抱怨”了。公众除了对被杀女孩的同情惋惜和对犯罪嫌疑人的愤怒,还有深深的担忧。当乘坐网约车成为最常遇到的出行场景,你身边却可能坐着一个杀人犯。

新京报采访犯罪嫌疑人父亲时了解到,三四年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曾交通肇事,将他人撞成植物人。经过私了,在监狱中住了几个月,赔了二三十万。

另外,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滴滴平台的注册信息真实。

以上信息成了一个“矛盾点”:有过“前科”的刘某,通过了滴滴顺风车的审核机制。

当然,生命中有过污点的人,仍然值得拥有第二次机会,但平台在其中的监管机制应该如何运行?

滴滴的平台规则,存在的问题不止一处。

比如,注册成为滴滴顺风车车主的条件要求和审核机制。

打开滴滴APP,模拟申请注册了一次,发现成为顺风车车主的申请条件为以下几条:一是用户有个人驾照和行驶证的照片,二是需要一辆价值在3.68万-6.08万之间的汽车。

与快车、专车这类有明确规定的条件不同,成为顺风车司机的条件没有“明文规定”。从注册流程中推测,可理解为有个人驾照和行驶证,有一辆价值3万以上的汽车。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案发后,澎湃新闻也对此进行了一次“实测”,记者用女性司机的身份注册,上传了男性司机的系列证件之后,滴滴依然显示“实名认证成功”。测试证明了滴滴顺风车平台,在车主注册环节确实存在安全隐患。

不需要本人手持证件照,也不需要出示车辆持有者证件和相关信息,就可以成为一名滴滴顺风车司机。换句话,注册成为滴滴顺风车司机,证件可以是别人的,车也不一定非得在注册者名下。

截止5月11日下午,注册流程和要求依旧没有改变。

大V王志安还发文发表了他的观点:“身份核实不严谨大家都看得到,还有一点是,滴滴在刚推出顺风车时,就暗示这是一个可以和陌生异性交往的机会,而不仅仅是一个交通便利搭乘。由此导致顺风车主中有大量不怀好意的渣男,这种暧昧营销终于开始显示其威力了。”

王的评价有推测成分,但这确实也不是第一起网约车相关的恶性案件。

2015年10月,北京网约车司机郑某将车门反锁,并殴打强奸后座女乘客,后查出该司机使用的平台账号为妻子注册;

2016年5月,深圳南山区快车司机杀害乘客案;2016年10月,武汉汉口某网约车司机强奸乘客;

2017年7月,一名17岁的女生在浙江东阳市被网约车司机以诊治和检查身体为由实施性骚扰,直到事发18天内都没有接到平台的主动联系电话,平台表态愿赔偿50元。

2018年3月30日,一位北京女士打滴滴回酒店,遭遇了网约车司机性骚扰,直到两辆警车经过才放弃离开。女士投诉后后,平台对此事回复:“司机也许只是身体不舒服;你是不是给过他暗示,导致对方理解错了;他有对你进行实质性伤害吗”

此外,还有多起强奸案被曝光。

放在更大的范围看,这更不是平台型公司第一起审核机制出现问题酿成恶果的案件。

2017年8月,李文星事件——东北大学毕业生通过互联网招聘平台BOSS直聘求职,却疑似在天津遭遇传销骗局,不幸身亡。李文星事件直接暴露了BOSS直聘在审核机制上过于简单、要求资质不全等问题。

后续调查发现,2016年BOSS直聘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后,仍继续执行初期“只发一个职位,资料合规,可以先发;不触发举报,可以招聘”的策略。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阿里研究院院长高红冰认为共享经济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私人资源再利用的问题。第二个层次,是公共资源的深度开发。第三个层次,是准公共资源的强输出,如建立一套全新的信息基础设施或电商物流。

他认为,如果说共享经济有什么核心和本质的话,就是要求每一个参与共享经济的角色都要更加开放,更加透明,更加分享你的资源。“你越开放透明,资产运用得越充分,你获得的资源和创造的价值就会更大,我想这是共享经济的实质和核心”。

第一个层次无疑最容易发生道德风险:当你不只能指望个体充分“开放透明”时,平台何为?

平台与个体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在2014年滴滴与快的打车的战争中,交战双方大肆烧钱补贴,扩张阶段很难将公司价值观下沉到每一名车主身上。

在并购快的、Uber后,滴滴完成国内打车市场的战争,开始取消补贴、不断提高抽成(目前每单抽成20%),车主面对的是每单收入下滑,产生付出大于回报的心理,感觉滴滴是一家虚拟的出租车公司。

不管是否用共享的名头包装,至少在与乘客同在车内那一刻,司机依然是需要专业主义精神的职业。而如今多数车主没有这种认同感,车主对于网约车的品牌没有归属感,这种情绪还会在不经意间流露给乘客,类似恶性循环从打车大战到现在依然没有解决。

回到一些恶性事件,车主对自身司机身份没有清晰界定,打破了与乘客身份的界限,也没有认同自己正在创造价值。

《共享经济》中写到,只有当群体有动力为平台做奉献时,人人共享框架才会日益蓬勃壮大。从长远来看,如果一个平台不给群体足够的回报,重视他们的付出,为他们的创新潜质投资,那么这个平台将走向失败。

这意味着若无法重新认识车主的付出,依然会陷入此类恶性循环。新趋势发展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挑战,但面对这起事件,不用再把锅甩给“共享经济”。

最后,我们也有一些问题留给滴滴:

为何会在同一块石头上多次绊倒?

针对司机的身份认证等相关审核机制如何改进?

作为网约车平台龙头企业,是否能引领行业规则向更好方面发展?

作为连接司机与乘客的平台,除了提供网约车服务外,是否应该承担起相应责任?

本次事件后,如何保障乘客安全(尤其是女性乘客乘车安全)?如何保障司机安全?

如何提升车主的职业专业度?

平台信息与实际状况不符,除依靠事后投诉外还有何种解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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