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军:互联网平台应承担更多责任

从商业逻辑和角色来讲,互联网平台不再仅仅是一家公司,互联网平台的发展已经超出了当下整个社会和法律规范对公司的理解。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本文作者方军系资深互联网专家、《平台时代》作者,该书已于今年5月出版。此文原刊发于公众号“方军读书会”(ID:mindmeters),获作者授权转发。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近日,在郑州,女乘客搭乘滴滴顺风车被杀害,涉嫌杀害女乘客的正是滴滴司机。根据郑州警方之后发布的消息,该滴滴司机也被发现溺河身亡,更多信息还需要等待警方的最终调查结果。

据媒体现在调查披露的信息看,这个滴滴司机有其他严重问题:这名司机曾经骑摩托车交通肇事把人撞成植物人,他是冒用其父亲的身份进行的顺风车认证。

滴滴顺风车平台的责任

看到这个令人悲伤的事件,很多人冒出来的想法是,滴滴作为互联网平台应该承担责任。

实际上,在事后滴滴公司承担再多的经济责任或法律都已经无法挽回年轻女乘客生命逝去的损失。

滴滴本应在事前承担起更多的责任,这次透露出来的信息显示,作为互联网平台它出了问题,连该承担的责任都没做到,比如它甚至连验证司机身份这样的基础要求都没达到。

互联网基础性平台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与公共性

也许会有法律问题专家去讨论按照滴滴的用户协议它应该承担哪些责任,这些讨论交给法律专家。但另一方面,我们应看到,这个事件可能是一个契机,它提示,在数字经济发展当下,互联网平台应该承担起更大的责任,因为反过来可能是,平台越大,造成的伤害越大。

这次事件已经是对一个人可能造成的最大伤害,这个女乘客失去了生命。

“互联网基础性平台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与公共性。基础性平台往往承担多重角色,平台越大,对平台的中立性、公平性、道德性要求越高。”在我刚出版的讨论互联网平台的《平台时代》一书中,我们梳理了平台时代的十大启示,以上这句是其中一条。这是我的合作者在讨论中提出,我们都非常认同的一句话。

不只是法律责任

基础性平台的责任边界,不是一句法律责任就可以界定的,基础性平台需要极高的道德水准。

说起基础性平台的道德水准,被极客们推崇的谷歌可能做了一个好榜样,它的信条曾经是“不作恶”,后来进一步修订为:做正确的事。

它还做了一个解释,将之细分成三条:

1)遵守法律,

2)行为诚实,

3)尊重他人。

法律是要遵守的最底线,但基础性平台要尊重的应远高于法律底线。

滴滴有没有遵守法律法规,那可交由法律专家去判断。但至少从目前知道的信息看,它远没有做到“行为诚实”:它宣称采用所谓的人工智能技术对司机进行人脸识别,但为什么这次顺风车没有识别出来?

就这个“小“技术细节而言,我们希望看到,滴滴能公布事实与数据,告诉公众:它这个所谓的人脸识别究竟有没有做?如果做了,这次未进行识别是偶然问题,还是普遍的?如果是偶然的,那又有多大比例出了问题?

在没有看到可信的事实与数据之前,不管看到多少滴滴的公关话语,我都会倾向于认为,对它所宣称的各种人工智能技术或者其他新科技我们都应存疑。

(注:这里其实还涉及技术常带来的误解:新技术来了之后,在对新技术没有完全了解之前,设计者选择了盲从,反而造成更大的伤害。在自动驾驶上,类似的问题可以说已经出现,自动驾驶的辅助,可以让驾驶更安全,但是,当人以为自动驾驶无需在集中注意力驾驶,则可能酿成悲剧。)

为什么平台应承担更多责任

提出要求互联网平台承担比法律对一家公司要求的更多责任,这可能跟很多人的认识相悖——凭什么要求一家公司承担更多的责任?

也可能有人会说,这指的是不是要求公司承担所谓的社会责任,现在有很多公司每年公布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这两者均不是。

现在,互联网平台已经发展到,它应承担更多责任,超越一家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这是因为,从商业逻辑和角色来讲,互联网平台不再仅仅是一家公司,互联网平台的发展已经超出了当下整个社会和法律规范对公司的理解。

通常,我用“平台-市场-生态”三层结构来看一个互联网平台所塑造的新事物。

首先,互联网平台是一家公司,运行一个互联网技术平台;

其次,这个互联网平台连接生产者、消费者,形成一个交易市场;

最外层,围绕平台、市场会形成一个生态,这个生态中包括了其他的产业玩家、政府部门、公众舆论以及更广泛的公众等。

狭义上来讲,互联网平台公司就是指运营平台的那个公司,它只需要为自身行为承担责任。

但是,交易市场、生态圈都是由互联网平台培育而来,互联网平台其实应为这两者中发生的事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在“交易市场”这一层,内容平台有责任采取措施避免用户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平台有责任采取措施避免市场中的假货、欺诈等。

生态圈的责任悖论

现在我们面临的情况是,对于互联网平台的责任边界,整个社会尚未形成定论,更不用说把它落实成法律法规。

到了生态圈这一层,平台本应有责任保证用户不侵害社会大众的利益,但现在这里有太多的未确定。

以共享单车为例,用户随便停放自行车,影响交通、影响城市盲道的通畅、影响市容,共享单车公司作为互联网平台可以说这是部分用户素质差的问题、与己无关吗?

共享单车公司应采取各种措施来应对这些问题,比如它可以呼吁用户尊重社会公德,它可以惩罚随意停车的用户,它可以自己派人去整理自行车等等。

它有各种方式可以承担责任、也应承担责任。

现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众认知对互联网平台所应承担的责任边界划得过小,多数时候把平台的责任局限在狭义的互联网平台本身,而未考虑交易市场与生态圈这外面的两层。

我们可拿共享单车为例做个比较:共享单车发展之初,曾出现有人盗取共享单车的情况,这些公司报警让涉案人员受到法律的惩罚。现在,当这些公司把共享单车随意废弃于城市公共空间时,它应承担何种责任呢?按照现行的法律,把自己的财物废弃于公共空间,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很小的。

从道理上来讲,这些共享单车本应主动承担更大的责任。

总的来说,现在互联网平台的责任边界被划得过小,而变化的趋势应是,一方面整个社会应要求平台承担更多的责任、并逐步明晰对平台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平台应主动扩展自己的责任边界。

来源:界面新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