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四省市签署民政事业合作备忘录,研究养老补贴异地结算

5月11日,在上海举行的首届“长三角民政论坛”上,沪苏浙皖四省市签署合作备忘录,明确将深入推进长三角民政事业一体化发展战略。其中,确定“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为首个区域合作项目。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5月11日,在上海举行的首届“长三角民政论坛”上,沪苏浙皖四省市签署合作备忘录,明确将深入推进长三角民政事业一体化发展战略。其中,确定“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为首个区域合作项目。

记者从论坛上获悉,四省市将聚焦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等领域,在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方面加强对接与联动;在政策准入、工作标准等方面加强协同;在监督检查、行业监管等方面加强协作。同时,四省市在政策联动的基础上,探索民政若干领域长三角统一法规或标准的可行性。另外,四省市将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作为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推动民政事业的规划衔接。

四省市民政部门还商定,以“资源共享、机制融通”为重点,加大各领域工作平台整合的力度;以“标准统一、数据互通”为重点,推动长三角民政信息系统联通,实现后台联动。此外,上述四方还决定,通过“资质互认、补贴对接、品牌推广、人才流动、统一培训”等方式,促进长三角区域内民政事业的人力资源共享。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三角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规模,从2010年的3253.45万人,快速扩张至2015年的3976.14万人,2010-2015年的年均增长率为4.09%,比2000-2010年的年均增长率高出0.94个百分点。老龄化水平则从2010年的15.09%,上升至2015年17.98%。数据显示,长三角地区老龄化人口总规模快速扩张,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严峻。

研讨中,与会人士指出,尽管老龄化加剧是长三角区域诸省市共同面对的问题,但该地区有着通江达海的区位优势,是国内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尤其是三省一市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脉相连、目标相同,可以通过深化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与会人士认为,应当在长三角地区建设一个开放、交融的养老服务市场,打破区域市场壁垒,促进社会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有序自由流动,推动养老服务信息互通、信用体系互认;应当营造一个让老年人受益的制度环境。以老年人需求为中心,加强规划联动,推动长三角区域内异地居住的老年人养老政策“通关”。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为老年人自主选择合适的养老服务地点和服务方式提供便利。

养老服务如何在长三角地区实现“通关”?

记者从论坛上发布的“推进长三角区域养老合作与发展上海共识”中看到,四省市将“明确四省市将本着资源互补、市场共享、务实合作、协同发展的原则,合作推进一体化战略下长三角区域的社会养老服务业,实现高品质养老服务的共享发展。”

其中, 四省市民政部门将强化相互认证。以“一地认证,三地认可”为目标,探索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服务和管理标准,老年照护需求评估标准和评估结果,养老护理员从业资格的互认互通。

为便利异地养老,四省市民政部门将以推动异地结算为目标,研究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机制。同时,共建“敬老卡联盟”,方便老年人共享优待和服务资源;深化“养老顾问”,构建区域养老信息咨询、信息发布及行业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养老信息互通,推进区域内老年人异地养老“前台畅通无阻、后台加速对接联通”。

在发展养老产业领域,四省市民政部门将以公平放开养老市场为目标,制定区域内产业资本和品牌机构进入当地养老市场指引;推进区域养老智慧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智慧养老数据、信息、接口等统一,共建网站,形成大数据;相互参与和支持举办老年产业相关博览会,展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产品、新理念、新技术,共同打造助推养老产业发展平台。

四省市民政部门将强化联动监管。以建立长三角养老行业综合监管机制为目标,建立养老诚信系统和失信登记制度,对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实行信息互通互联。建立异地处罚及时通报机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区域内行业准入限制。

此外,四省市民政部门还将深入开发养老护理人力资源。以提升养老护理从业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为目标,研究建立长三角区域共认的护理员资质评价制度,强化专业培训。培育养老从业人员专业化市场,推动区域内各地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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