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市国土局挂出6幅地块,范围涉及江宁、城北、城南、六合这四个板块,包括江宁谷里1幅宅地、城北1幅综合用地和1幅商住地块、城南1幅商业用地、西善桥1幅商住两用地以及六合1幅商业地块。
NO.2018G15地块
竞买要求:
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成品住房比例为100%。
NO.2018G16地块
竞买要求:
(1)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在国务院批准的超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开发(含正在开发)的单个产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以产权证或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为准),已运营的众创空间须取得国家科技部备案,已运营的孵化器获得市级或以上认证;
(2)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须具有10年以上商业物业运营管理经验,在国务院批准的超大城市或特大城市运营3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购物中心不少于 5个(以运营管理合同或产权证为准);
(3)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不得股权转让(竞得人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除外);
(4)地块A为商办混合用地,竞得人须整体持有地块内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集中商业至少10年;其余可售部分,商业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办公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小于250平方米;
(5)地块B为商住混合用地,其中商业办公建筑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5%至20%;
(6)地块D规划建设一处幼儿园,用地边界可根据建设方案调整,须由竞得人出资建设,与住宅首期同步审定规划方案、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规划核实,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玄武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
(7)地块E为科研设计用地,竞得人须自持不少于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50%的科研用房,其余为可售科研用房。可售科研用房中的60%的科研用房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40%的科研用房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小于250平方米;
(8)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6391平方米的人才房(含租赁住房),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安居集团;
(9)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10)由于规划地铁6号线和地铁9号线从该地块局部下穿,为满足工程建设及降噪要求,地块建设过程中须在临近地铁轨道一侧增设减振措施,长度约2615米,竞得人须向地铁集团额外出资轨道减振的工程费用,具体金额以地铁工程决算或第三方审计为准;
(11)地块内规划的27班高中由玄武区政府负责出资并建设,最终建设费用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为准,该建设费用计入整个地块成本;
(12)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签订《投资建设协议》。
NO.2018G17地块:
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开发运营主体资格,及10年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运营经验;且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已开发或正在开发5个以上(含5个)高科技创新产业的特色产业园区;
(2)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须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且营业范围包含“高新技术成果(企业)的孵化”;
(3)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4)地块A、地块B、地块C为商住混合用地,其中商业办公建筑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5%至20%;
(5)地块D、地块E为商办混合用地,地块内商业建筑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5%,其余均为办公,其中地块D内办公用房须整体自持不少于10年,地块E内办公用房须整层销售,商业用房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6)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7)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签订《投资建设协议》。
NO.2018G18地块
竞买要求:
(1)B地块须配建一处基层社区中心,具体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得小于600平方米,体育活动站(场),建筑面积不得小于200平方米,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得小于6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50平方米,小型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5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环卫作息场,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共厕所、环卫作息场建筑面积共计1240平方米须无偿移交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
(2)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7739.9平方米的人才房(含租赁住房),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雨花台区政府;
(3)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NO.2018G19地块
竞买要求:
(1)该地块带方案挂牌出让,规划地上计容建筑面积94068.81平方米,其中社区商业金融服务设施9030.58平方米,酒店式公寓18287.46平方米,社区金融办公44302.89平方米,农贸市场2640.51平方米,其余公建配套设施19807.37平方米(包含社区服务中心3038.56平方米、体育中心1527.22平方米、街镇管理中心1770.36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5094.8平方米、邮电设施296.8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573.88平方米、派出所1547.38平方米、养老院1864.89平方米、垃圾回收站109.66平方米、公厕63.8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920平方米),容积率2.25。上述19807.37平方米公建配套设施由竞得人代建后无偿移交给雨花台区政府板桥街道办事处,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
(2)该地块带建筑物挂牌出让,已建成总建筑面积为124351.48平方米(地上94068.81平方米、地下30282.67平方米)。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将地块上现有建筑物价款2.5473亿元一次性支付给雨花台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3)地块B规划配建一处公交首末站,由雨花台区政府板桥街道办事处负责出资并建设。
NO.2018G20地块
竞买要求:
(1)该地块允许配建酒店式公寓,其规模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酒店式公寓建筑单体立面应公建化,采用通廊式布局,不得按单元式住宅设计;
(2)该地块有26450平方米在金牛湖水源涵养区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范围内,其开发建设须符合生态红线管控规定,不得建设酒店、酒店配套设施及酒店式公寓,不得引入其他影响水源涵养功能的建设内容,规划设计引入的创意办公建设内容不得与水源涵养功能相违背,该地块规划建设须符合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