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元回扣丢掉医生饭碗

各地医药反腐新规,能否真正遏制医生收回扣这一“顽疾”?

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赵晨熙

3000元的回扣可能就让一个医生丢了工作?

宁夏即将于5月3日实施的一项新规,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医生禁令。这份宁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加大了对医疗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其中规定,违纪所得金额(价值)3000元及以上的,如果情节严重会予以开除,执业医师会被吊销执业证书。

法治周末记者梳理后发现,近期已有多个省份就医生收红包、拿回扣的问题出台了相应政策。

今年1月,浙江省卫计委办公室发布了《浙江省公立医院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收受红包、回扣价值在6000元以上的,将视情况予以降职、开除或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罚。

今年元旦开始施行的《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和去年9月15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则更为严格:

两地政策都规定收受回扣等贿赂超过5000元以上的,将被处以撤职、开除处分,并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各地医药反腐新规,能否真正遏制医生收回扣这一“顽疾”?

“收入的一大部分来源于回扣”

医生拿回扣的问题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近年来屡有曝光。

例如2016年由央视记者历时8个月对上海、湖南两地的6家大型医院医生拿回扣问题的调查显示,医生开药拿回扣现象相当普遍,回扣价格基本能占到药价的30%以上。

北京市某三甲医院一名刚入职三年的医生江杰(化名)对药品回扣也“略知一二”:“如果说医院所有医生都在吃回扣,显然有些太夸张,但要说有哪个科室一个吃回扣的医生都没有,也不太可能。”江杰向法治周末记者坦言,吃回扣在医院里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有些医生拿的回扣已经占到了所有收入的一大部分。

一位不愿具名的医药代表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吃回扣的两大重灾区,其中与医生联系最紧密的就是开药,因为这是医生能够直接主导患者的环节。

“医药代表谢绝入内”。如今各大医院的诊室门前基本都贴有这样的警示语,与前几年医药代表敢在患者眼皮下和医生谈药品回扣相比,如今的管控力度确实大了很多,但这并不能完全阻止医药代表与医生的私下接触。

据上述不愿具名的医药代表透露,每个医院一般都会有多年来“跑口”的专门医药代表负责跟进,他们并不太需要自己去跑业务,只需从一些老医生那里取得医生资源,便可直接私下联系。

还有一些医药代表会直接“拿下”科室主任,与科室主任约定整个科室的回扣,再由科室主任按具体开药情况负责分发给下面的医生。

“一般医生能够收到药品价格10%-15%左右的回扣,此前有报道称甚至达到30%多,其中有一部分要视情况分给院领导和药剂科的负责人等。”据该医药代表介绍,医生回扣一般是一月一结,长期合作的医生只需将每月开具指定药品的底单留好,也有的医药代表会通过医院信息科的关系查询核实具体开药情况。

“白条处方”:吃回扣新形式

事实上,针对吃回扣的问题,国家一直都有规制。早在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就明确,医务人员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回扣谋利,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根据后来的相关司法解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此外,这两年国家陆续出台的“两票制”、禁止统方、医药代表备案制度、公立医院药品取消加成等各类医改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带有商业贿赂特征的药品带金销售模式的空间。

上述医药代表也坦言,药品回扣成为常态的最主要原因就是药价虚高,否则根本不可能有吃回扣的空间。而在以前“以药养医”的大环境下,医院在药品招标时也会有意选择一些价格高的药品,来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营。

传统“以药养医”的“根深蒂固”使得很多医改政策尚需时间来推进,而“有利可图”的医院显然改革积极性也并不高,在医药行业资深人士、北京鼎臣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史立臣看来,这两年来遏制医药回扣的情况其实并不乐观,带金销售的违规行为依然大量存在,只是隐蔽性更强了。

除了过去直接“返钱”的方式,一些医药代表也开始选择更隐蔽的回扣形式。比如根据医院采购药品的数量核算费用,以“会务费”“推广费”等名义出账后由在职医药代表以会议赞助、科室聚餐、赠送礼品等形式给付至医院相关科室及其相关人员。

江杰还了解到,考虑到当前医生评职称晋升,除了需要有工作年限外,也要进行一些科研项目研究,但有些医生向医院申请经费比较难,有的药商也会以赞助研究项目的形式代替回扣返钱,方式更为隐蔽。

实行医药分离后,一些医院开始限制医生开药,广州等一些地区的公立医院甚至开始探索取消门诊药房的模式,但即便限制了医院开药,医生依然可以通过开处方让病人去指定药店买药来收取回扣。

2016年8月,湖南省湘潭市卫计委通报,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生周湘陵利用执业之便,违规开“白条处方”到指定药店拿药,收受药品经销人员给予的112元回扣,被处以暂停医师执业、违规金额10倍的经济处罚。

史立臣也曾在一次陪家人看病开药时,被医生告知有一种便宜的药品医院里没有,让他到某指定药店拿另一种疗效相同的替代药,但到了指定药店后发现该替代药价格高出了几倍。

“现在虽然有个别城市的医院开始试行对医生处方的监控,但仍未全面推行,这些都为药品回扣留下了操作空间。”史立臣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根治回扣需解决医生通过医术获益问题

刚学医的时候,江杰就立志自己今后绝不要成为收红包、拿回扣这样“打折”的医生。如今三年过去,现在他也不敢保证自己今后会不会“深陷潜规则之中”。目前在医院串岗的他还没有机会接触到回扣:“一般来说,真正能够拿到高额回扣的至少也是具有处方权,有多年临床经验的医生。”

江杰目前每月只有不到5000元的工资,和他的同龄人相比,这个收入水平属于中下。但学医付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显然比很多专业都要高,而实际待遇却体现不出来,江杰认为,这也是很多医生之所以会铤而走险收受回扣、红包等灰色收入的原因。

事实上,我国医务人员收入偏低一直备受诟病。此前北京协和医院神经外科主任王任直就曾吐槽,脑外科手术的技术含量远高于一般手术且风险极大,但做一台手术的手术费用还不到2000元,还是四五个医生和几位护士一起分享,人均才几百元,技术价值与收入回报极度不成正比。

法治周末记者也注意到,两年前央视曝光医生吃回扣现象时,有不少普通民众甚至表示理解,认为很多医生的收入难以体现技术价值,收取部分药品回扣也无可厚非。

但在卫生法专家卓小勤看来,因为收入低就去谋求其他非法财路显然不是借口,药品回扣所引发的过度医疗等也会直接给患者带来经济、身体上的损害。不过他认为根治回扣问题确实需要解决医生获益的现实问题,如果无法让医生真正通过医术去获益,就难以彻底斩断通过药品回扣获益的渠道。

史立臣也强调,根治医生收回扣、红包绝不是靠几项处罚政策就能实现的,如果不能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切实解决医生的收入问题,再要求医生提高“觉悟”、自觉拒收回扣红包也是空谈。

事实上,当前国家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也在通过提高挂号费等手段来逐步提高诊疗费,并鼓励医生自主创业,放开开设私人诊所限制。史立臣认为,在改革阶段政府还应进一步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投入,才能让公立医院慢慢回归公益属性。

在提高医生待遇的同时,卓小勤觉得另一大解决回扣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对我国药企进行产业资源优化。

“一个感冒药就有上百家公司在生产,这也造成了众多企业为了争夺有限的市场,不可避免地会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卓小勤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当前中国医疗药品的“同质化”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回扣现象的猖獗,也给药监部门的监管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应通过并购、兼并等手段进行产业结构重组,只留下一些优质的大型药企,这样药品采购路线更为清晰,药企违法成本加大,也便于相关部门监管。”卓小勤说。

责任编辑:马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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