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记者 王亚蛟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赖 银
64岁的顾世德是四川省自贡市荣县高山镇营盘村的老支书,20多年的村委工作让他在村民中积累了较高威望,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也有被“歇职”的一天。
2014年,顾世德是荣县第一批被“歇职”的干部,和他一起被“歇职”的还有该村的文书。原因是给村民办事,但打的是政策“擦边球”,违规办理户口转移。一开始,被“歇职”两人在思想上还有包袱。经过后期的教育帮助,两人从心底认识到了错误,摆正了心态接受“歇职”教育。
两个月的“歇职”期后,两人经考评重新复职。
顾世德说:“最开始还是觉得委屈,我是为村民办事,咋个就被歇职了?那两个月,简直是吃饭吃肉都没滋味。后来明白了,就算是做好事,也要在政策的范围内,不能违规违纪。”
14种情况可启动干部“歇职”
2010年,荣县出台《荣县村(社)干部歇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自贡市率先创新推出基层干部“歇职”制度,明确规定纪律涣散、工作作风漂浮、利用职权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民主测评满意度低于60%等14种情况,经调查、核实、谈话后,都可适用“歇职”。
从“歇职”之日起,将被取消“歇职”期间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补助,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被“歇职”人员不得参与村(居)两委的议事决策,不得代表村(社)对外签订任何合同和协议。“歇职”期限视情节轻重,为1个月至6个月不等。
“歇职”期间表现好的,期满后经镇党委调查、测评,民主评议满意率80%以上,恢复原来职务。对存在的问题认识不清,整改仍无起色的干部,延长“歇职”期限或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职、启动罢免程序。
高山镇党委书记李兵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高山镇依据县里的规定结合镇里的实际情况,一共规定了8种适用“歇职”的情形,全都很接地气。至今,镇上有6名村(社)干部接受了“歇职”处理,经个人反思整改,群众评议,组织调查之后全部复职。
“歇职”的范围包括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村(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的实职成员,由乡镇党委、政府任命,在村(居)民委员会担任某项工作的其他非选举人员和村(居)民小组组长。
“各乡镇在试点探索过程中,都会根据自身特点,‘量体裁衣’制定适用‘歇职’的情形,也会按照个体的具体情况规定‘歇职’时间。”李兵说。
“歇职”制度,意味着监管的阳光开始照向这些曾经无法监管的“盲区”。防范未然、惩前毖后的管理效应,给村(社)干部们的一言一行都戴上了紧箍咒。
“歇职”让干部备感责任危机
47岁的马发洪在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之前是一名个体经营户,担任委员期间,因测评满意度低于70%一度被“歇职”。
马发洪坦言,在受到“歇职”处理的时候,心情比较失落。后来反思发现,虽然自己满腔热情想为大家做点实事儿,但在工作中,方式方法比较简单粗糙欠考虑,加之不注重自身形象,可能在群众心目中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在“歇职”期间,马发洪被取消了固定补助,同时不得参与村(居)两委的议事决策,不得代表社区对外签订任何合同和协议。马发洪曾碍于情面想过要辞职,但最终被党委政府劝说留了下来。
如今的马发洪,改变了工作方式,多了沟通与笑脸,2016年1月的年终满意度测评,他达到了80%。
“每年都要测评,‘歇职’管理还在,心里总有责任危机。我还差的这20分,也在不断激励我还要继续改进。”
回想起那几个月,马发洪说,一是感谢镇领导严管厚爱,跟他交心谈心,宽慰和鼓励他继续干下去;二是感谢社区给他3个月的帮扶教育时间,让他不断学习锻炼。
如今,荣县27个乡镇中已有超过20个在推广《办法》,共有32名村(社区)干部接受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对于基层干部这一块监管盲区,对于提升群众满意度,“歇职”管理起到了不容小觑的作用,有效的监管也带来了实效。荣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在四川全省排名连续3年升高,全县基层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下一步,荣县将组织法律专家、相关职能部门对歇职管理办法的法理依据、具体内容作更加深入的考量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