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资管新规落地 红岭创投暂停部分理财类业务

4月7日,红岭创投发布公告称,拟从2018年4月8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期间,暂停“理财乐购(买理财-拿生活费)”的发售,快借标、议标、特标、公信贷、推荐标也将暂停债权转让功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4月7日,红岭创投发布公告称,为适应监管要求,平台将进行整改备案。拟从2018年4月8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期间,暂停“理财乐购(买理财-拿生活费)”的发售,快借标、议标、特标、公信贷、推荐标也将暂停债权转让功能。

据了解,“理财乐购”为红岭创投推出的一种理财方式,购买一定期限的理财乐购产品,即可立即领取商品或每月获得固定收入。

今年3月29日,红岭创投就曾在其官网发布业务调整公告,宣布自2018年4月1日起,网站将暂停“乐购专区”中的“分期乐购”、“红币乐购”、“理财乐购(买理财-送商品)”等业务,以符合监管政策的规定及要求。

本次红岭又将“理财乐购(买理财-拿生活费)”业务暂停。但值得注意的是,红岭公告仅表示拟从2018年4月8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期间暂时做出暂停该项业务的调整。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而红岭推出的“买理财-拿生活费”业务目前已超出这一范畴。

除“理财乐购”外,红岭创投本次也暂时将快借标、议标、特标、公信贷、推荐标(不含优信贷、2017年及之后发布的房易贷)债权转让功能暂停。

据深圳金融办1月发布的《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指引表》中对于债权转让的表述,禁止了包括网贷机构开展借款人借款期限和出借人投资期限不匹配的借贷撮合或出借人债权转让业务、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以活期、定期理财产品的形式对接债转转让标的。

但在出借人之间进行的低频次债权转让,如:设置债权转让专区、核查出借人债权转让用途、限制出借人持有债权一定期限等,在出借人之间进行的低频次债权转让,且事先向出借人提示流动性风险并经出借人确认的情况并未遭禁止。

今年1月,深圳金融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表示,辖区内前期已进行现场检查的P2P企业应当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违规存量业务的化解,相应存量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P2P企业不予备案登记。为符合整改要求,多家深圳平台已作出调整。

红岭创投也已作出过一轮调整,据公告称,此次设计调整的业务将于4月16日起恢复。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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