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国家机构,事业编制,《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事业编制要缩减了

事业单位改革无论从国家定调还是各省市相关的一系列方案举措来看,都将是近来一项大刀阔斧的工程,目前编制管理锁紧,压缩事业单位机构规模,精简编制数量已成定局。

3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正式颁布,定调事业单位改革!

决定要求: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加大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推进事企分开。

区分情况实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

而关于事业单位改革和事业编制,各省市也相继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小桔将各省市意见重点统计如下:

黑龙江省

3月28日,《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开始实施!(推荐 | 黑龙江事业单位改革的靴子落下来了!)意见中强调:要压缩现有事业单位编制规模,精简事业单位机构数量,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要求2019年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总数至少精简20%,事业编制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5%,在编人员只出不进,改革涉及的人员安置问题,原则上“人随职能走”,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政策意见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自2018年2月22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全区事业编制实行总量管理,自治区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确定全区事业编制总量,并确定下达盟市事业编制总额。盟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在自治区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下达的编制总额内,对盟市直属单位及所辖旗县(市、区)事业编制进行总量管理、统筹使用。专项事业编制在全区事业编制总量内单独管理。

依据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一般不低于单位编制总数的70%;

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一般不低于单位编制总数的50%;

技能操作、服务保障等职能占主体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一般不低于单位编制总数的50%。

辽宁省

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18年2月1日开始实施。

本《条例》明确以下规定: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将行政职能转由事业单位承担,不得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或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公益服务事项,不得设立新的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承担。

无正当理由,一年以上未开展业务活动的事业单位应当予以撤销。此外,性质改变后不再作为事业单位的、合并后原事业单位不再保留的、承担的职责任务已经消失的事业单位,也应当予以撤销。

对超编配置的人员,不得办理录用、聘用(任)、调任以及社会保险等手续,不得纳入财政统发工资范围或者以其他方式发放工资。

河南省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最新目录对该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工工种做了重新设置,工种由原来的290个调整为178个。对存在部分人数较少,不适应现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工种进行合并撤销

部分工种合并具体包括:

地矿类

原工种:放射性找矿员、地质测量工、采样工、水文地质工、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工

归并后工种:地质调查员

地震类

原工种:地震观测工、地磁地电观测工、地壳形变观测工、地下流体观测工

归并后工种:地震观测工

测绘类

原工种:大地测量工、工程测量工、摄影测量工

归并后工种:工程测量工

水利类

原工种:水土保持防治工、水土保持测试工、水土保持勘测工

归并后工种:水土保持工

原工种:开挖钻工、爆破工、坝工模板工、钻探灌浆工、喷护工、土石维修工、电锯工

归并后工种:水工工程工

广西壮族自治区

据中国机构编织网消息,广西相继出台《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印发《自治区直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从而对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工作方案,财政支持都做了相关部署。

自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完成以来,广西已完成133家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其中2017年完成72家),占全区经营类事业单位总量的14.7%。

对已实行企业化管理或具有事业企业“双法人”资格以及资产划入国企经营管理的经营类事业单位,优先转制为企业,2018年上半年前基本完成。

对经济效益一般,符合转企改制条件的经营类事业单位,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

其他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经营类事业单位,主要通过逐步撤销或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等方式,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无论从国家定调还是各省市相关的一系列方案举措来看,都将是近来一项大刀阔斧的工程,目前编制管理锁紧,压缩事业单位机构规模,精简编制数量已成定局,但改革后涉及的人员各省市,各单位具体该如何安排?小桔将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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