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鹦鹉案”被告人二审改判:在法定刑以下判两年有期徒刑

案发近两年后,深圳“鹦鹉案”迎来终审宣判。据澎湃新闻报道,从该案被告人王鹏辩护律师徐昕处获悉,3月30日下午,深圳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宣判,判处王鹏有期徒刑两年。此前,王鹏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原判对王鹏量刑过重,王鹏所提请求从宽处罚的上诉理由成立,予以采纳。其辩护人多提王鹏无罪等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据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4月初,被告人王鹏将自己刚孵出的6只小鹦鹉卖给了他的朋友谢田福,其中有2只为小太阳鹦鹉(经鉴定学名为绿颊锥尾鹦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从而引发了该案。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