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首次明确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征缴率有望提高

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保费是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各主体法律责任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征缴率的需要。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社会保险费应该往哪里交?以前,来自不同省份的人给出的答案可能会大相径庭,但是,新近发布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告诉我们,以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这一举措宣告了过去那种以双重主体、多元化征管为特征的社保费征管体制的终结,也为持续了20年的社保费该由谁来统一征收的讨论画上了句号。分析师认为,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保费是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各主体法律责任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征缴率的需要。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研究员石坚撰文指出,一方面,建立参保单位和缴费个人自行申报制度,自核自缴,征收机关可以将申报数作为征收依据,如不如实申报可以追究申报主体法律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双基数”申报,能解决社保部门社保费的核算基数核定欠规范的问题,并按企业实际用工情况和实际工资水平确定企业应缴社保费数额。

“企业很难再通过少交社保来节约成本,想通过虚报工资逃税的难度也加大了,”一位跨国公司在湖北的财务负责人告诉界面新闻,“对不合规的影响可能会比较大,合规的企业则无需担心。”

在此次改革之前,中国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主要有三种模式,即“社保经办机构独立征收”、“社保核定、税务征收”、“地税机关全民负责征收”。

根据此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管局局长唐霁松的统计,全国有13个省份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部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仅有河南1省各项社保全部有税务部门征收,其余省份依险种或市县的不同,社保经办机构征收和税收征收并存。

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杨卫华向界面新闻表示,广东省是2001年开始由地税征收企事业单位社保费的,实践效果比较好。税收部门对企业有关工资信息掌握的比较清楚,征收手段更为先进,简化了流程、降低了征收成本、提高了征缴率。

广东省在2005年进一步升级了社保费征收制度,劳动社保部门不再负责社保费的申报、核定、追缴工作,改由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也就是说,不仅仅是征收,其他如申报、核定、追欠、查处、统计和划解也由地税部门负责,社保部门只负责社保费登记、记账、待遇审批和基金发放管理的新模式。广东省还建立了“缴费人自行申报缴纳,地税机关重点稽查、以查促管”的征缴模式。

杨卫华表示,由税务机关来征收社保费,形成了一个税务部门征收、财政部门管理、社保部门支出、审计部门监督的互相制约的有效网络,有利于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

此外,在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的大背景下,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可能会为社保的全国统筹打下一个基础。杨卫华指出,未来若是想要将社保费改为社保税也只差临门一脚。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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