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中考改革方案发布,普通高中招录发生两大变化

2018年3月22日,上海新中考改革方案公布。根据该方案,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发生了两大变化:原有五种招录办法将变成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招三种招生办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3月22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新中考改革方案,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发生了两大变化:原有五种招录办法将变成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招三种招生办法。

破除唯分数论,推出三大改革措施

据悉,此次中考改革以“一依据、一结合”(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制度架构,进一步破除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问题解决能力和实践创新素养,健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机制,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多样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三方面的改革措施。

据悉,为确保本次中考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具体改革措施将分步实施。

其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将从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即2017年9月-2018年6月在读的初中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从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即2017年9月-2018年6月在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从这届学生开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和招生录取改革全面实施。

2017年9月-2018年6月在读的初中七、八、九年级学生不受本次改革影响,基本按照原有考试和招生录取总体要求实行。

同时,上海市还将在年内陆续出台有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标准化考场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文件。

中考新增外语听说、理化实验操作和跨学科案例分析题

新中考改革方案完善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科目覆盖初中基础型课程的所有科目,所有初中在籍学生均需参加考试,考试成绩用于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上海将实行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统一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由630分调整为750分,计分科目、考试形式进一步调整优化。

据上海教育微信公号介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一个重要导向就是进一步强化对初中学生实际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和评价,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是外语科目增设听说测试,强化对初中学生外语听说应用能力的考核。

二是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引导初中学校积极落实物理和化学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要求。

三是设置跨学科案例分析题,主要是为了提高初中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学科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案例来源于学生生活,在探索跨学科案例分析的起步阶段,案例内容主要涉及地理、生命科学等学科。

各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初中阶段进行,在相应基础型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以保障初中课程计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初中的课程计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中,除历史是在八年级(即初二)结束的,其他计分科目考试都在九年级(即初三)第二学期,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将在后续公布的《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中予以明确。

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四方面对学生进行记录评价,并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依据和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主要考查内容。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突出对学生成长过程的客观记录,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尤其关注初中学生社会考察、探究学习和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记录,引导学生把课程学习内容与真实生活情境相结合,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重要参考。

为确保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有序、真实可信,上海市教委将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的基础上,建设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同时,要求高中阶段学校在使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时候,必须提前公布使用办法,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普通高中招录方式发生两大调整

新中考改革方案优化了招生录取办法,整合普通高中现有五种(自荐生、推荐生、零志愿、名额分配、1-15志愿)招生录取方式,调整为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类;继续优化中职校自主招生办法,推进中本贯通和中高职贯通试点,逐步探索中职校统一招生录取实行招生计划不分区、全市投档录取的办法。

对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包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按照学校自主招生面试预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达到分数线为依据进行招录。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适用于全体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由招生机构根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和政策加分按1:2比例投档,招生学校结合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组织综合考查(满分50分),最终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校综合考查成绩和政策加分总分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办法不变,依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和政策加分投档录取。

三种招生办法适用的高中学校类型和招生录取依据。图片来源:上海教育微信公号

普通高中第二大变化是“调整名额分配”,即:在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批次, 50%至65%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实行名额分配,其中的70%由市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每所初中学校,并逐步扩大该比例;其中的30%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到区,区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初中学校学生都有机会参与分配。

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三种招生办法的招生计划比例和名额分配方式。图片来源:上海教育微信公号

如何在名额分配批次被重点高中录取?

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招生办法是上海市探索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新办法。这种招生办法仅在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行,在招生计划安排的时候采用名额分配的方式,而在招生录取时采用综合评价录取的方式。

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时,先由招生机构根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满分750分)和政策加分按1:2比例投档,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结合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进行综合考查(满分50分)。将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政策加分和综合考查成绩求和得到总分。名额分配到校的计划,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录取;名额分配到区的计划,以该区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录取。

据上海教育微信公号介绍,以名额分配到校的计划为例,A高中有3个招生计划分配到B初中,按1:2投档的原则,B初中填报过A高中志愿且排名前六的考生均被投档,参加A高中自行组织的综合考查。

假设小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710分(无政策加分),在B初中排名第五,即入围A高中的综合考查。如果小明在综合考查环节得分45分,那么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总分即710+45=755分。假设755分在B初中的6名学生中排名第三,那么小明就被A高中录取了,而总分排名第四到第六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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