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强化环境管理职能 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3月13日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新组建生态环境部。专家认为,此次改革,把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能进行了统一,使环境管理职能得到了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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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3月13日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新组建生态环境部。专家认为,此次改革,把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能进行了统一,使环境督查得到了强化。

国务委员王勇3月13日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时表示,为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方案提出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生态环境部将整合此前分属各大部委的环保工作职责,包括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等。

方案明确,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环保部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74年10月,当时成立的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环保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审定全国环保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环保工作。

在此后的机构改革中,环保部经历了数次变革。1982年5月,国家建委、国家城建总局、建工总局、国家测绘局、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共同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内设环境保护局);1984年5月,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1984年12月,成立国家环境保护局;1988年7月,成立国家环境保护局(副部级);1998年6月,成立国家环保总局(正部级单位);2008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升级为国家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环境保护的管理经历着逐渐强化的过程。”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傅涛表示,以前我们认为只有建设环节在破坏环境,所以环境保护部门主要集中在建设环节的管理,环境保护部门本身也是从建设系统分出来的。

傅涛表示,三十多年里,环境保护部门从建委的内设局变成跟建设部并列的国家环保局,到跟住建部并列的国家环保总局,到后来的环境保护部,再到现在的生态环境部,职能明显在强化,“从建设环节的管理到污染点源的管理,到后来污染总量的管理,到环境治理的约束。”

3月4日新华社受权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就已明确,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傅涛认为,此次改革,把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能进行了统一,使环境督查得到了强化,有利于促进环境效果的达成。此次改革是跟效果导向相配套的一个举措,会对更好地约束、形成责任主体、加强环境督查和环境管理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傅涛表示,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同时也是动力因素。原来我们更多地把环境放在制约因素,但是在绿色发展的理念之下,资源、生态、环境不仅仅是需要保护,而且是需要有效利用的。他认为,环保部门的机构改革有一个方向是对环保所有的管理进行统一,这条路径有利于达成环境效果,但距离真正落实绿色发展、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落实“经济和环保实现统一”可能还有一段路程要走。

傅涛希望,未来的生态环境部,不仅仅是环保的综合管理部门,同时也要支撑绿色发展,能够推动经济、产业和环保融合,为建立生态文明提供有利支撑。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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