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葛均波:加速创新药物及器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内科主任葛均波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加速创新药物及创新器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配套省级和医院准入落地,切实为患者减轻支付压力。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内科主任葛均波提交了《关于完善创新药品和创新医疗器械准入制度的提案》,建议加速创新药物及创新器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配套省级和医院准入落地,切实为患者减轻支付压力。

2017年10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葛均波在提案中指出,这标志着事关医药和器械创新的关键环节——药品审批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7年36种高价刚需药品通过价格谈判,纳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然而,对前期需付出高昂研发成本的创新药物,即使列入医保目录,仍需经历招标以及医院准入等诸多环节的障碍,导致大量患者未能在第一时间获得创新的药物和器械。

葛均波指出,从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来看,医保控费形势仍然严峻。如何对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特别是疗效明确的创新药物尽早纳入医保,实现高效的市场准入势在必行。

因此,他建议加速创新药物和创新器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对此,葛均波认为,可出台国家医保目录的谈判实施细则,谈判前就临床疗效情况进行一次公开透明循证的评估;规定临床评估文件提交标准,以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同时,建立一个针对临床评估和谈判程序的反馈机制;逐步建立医保动态评审机制,允许创新的制药企业和器械企业更灵活地提交医保药品报销目录申请并及时启动谈判。

他建议,加强各地方对国家医保目录的执行力度,例如省级单位根据中央指导方针确定报销百分比,对成功通过谈判的药品设定一个最低报销比例。

葛均波还建议,配套省级和医院准入落地,切实为患者减轻支付压力。

他认为,通过国家医保谈判的创新药物和器械可直接纳入省级采购平台,可不再参与招标或二次议价;国家逐步增加医院经费,以弥补“药品零加成”政策导致的经费缺口;扩展报销药品的发放渠道,提高患者对创新药物和器械的可及性。他认为,可推进建设独立药房(如直销患者药房系统),最大程度地提高患者在医院之外对报销药品和器械的可及性。

对于临床急需的创新药物和器械,他指出,应建立多方筹资机制减轻医保支付负担。

他建议由政府牵头设立专项基金或财政专项拨款来共同负担疾病费用,如由民政部门牵头建立特定疾病(例如罕见病)专项救助制度;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职责,合理制定创新性疗法或药物的价格;合理利用社会资源,由政府牵头建立合作平台,与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开发新的商险险种来分担一部分的创新性治疗费用。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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