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期限拟延长至2020年

受国务院委托,证监会主席刘士余23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建议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期限延长二年至2020年2月29日。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月23日,受国务院委托,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期限延长两年至2020年2月29日。

该授权是为解决注册制于法有据的问题。在《证券法》修改完善并实施之前,A股推行股票发行由《证券法》确定的核准制,向注册制的改革需有法律依据。

刘士余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表示,通过两年的努力,证监会在完善市场制度、健全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市场诚信、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为稳步实施注册制改革创造了较为有利的条件和环境。但目前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交易者成熟度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与实施注册制改革不完全适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刘士余表示,为了使继续稳步推进和适时实施注册制改革于法有据,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市场产生疑虑和误读,并为修订证券法进一步积累实践经验,建议授权决定实施期限延长两年至2020年2月29日。下一步,证监会将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条件成熟时适时向国务院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5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

根据《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对拟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开发行,调整适用《证券法》中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的有关规定,实行注册制度。具体事项由国务院做出安排,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授权的期限为自授权决定实施之日算起两年,这被诸多投行人士解读为在《证券法》的修改并出台的期限并不明晰的情况下,考虑到的较长的期限。但时隔两年,《证券法》修改依然无果,该授权于2018年2月28日到期后,拟再延长两年。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明确要求,也是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实施的重要任务。

而注册制改革的法律基础却迟迟没有落定。此前,《证券法》修订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但2015年股市大波动使得《证券法》二审滞后。修法机构称,正在针对前一时期证券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研究在证券法修改中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这需要一个过程”。

为解决注册制于法有据的问题,2015年底,证监会在与有关方面沟通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并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提请启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法律程序的请示》,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调整实施证券法有关规定,解决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法律依据问题。于当年12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正式通过。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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