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旧改保障房配建范围扩大 业内称将压缩可售商品房面积

深职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邓志旺表示,这次调整后,总体而言一类、二类地区的保障房配建面积都有所增加,配建比例也会相应提高,这就意味着城市更新所带来的可售商品房面积肯定会减少,尤其是在一些核心地段。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文/黎珏伶

近日,深圳市规土委印发关于施行《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以下简称“配建规定”)附图(修订)的通知。根据配建规定,较修订前,深圳旧改项目保障房配建比例空间范围将全面扩大,一、二、三类地区共增加了297.85平方公里,并将重点规划轨道站点1000米覆盖地区旧改项目的保障房配建。

规土委透露,基于近期深圳市城市重点区域、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发生了新的变化,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的空间范围也有必要进行相应修订。

此次修订调整的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的一类地区主要增加了福田CBD地区、清水河片区(范围扩大)、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片区、后海中心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盐田河临港现代服务业产业带、宝安中心区、大运新城(范围扩大)、宝龙工业区、光明凤凰城(范围扩大)、坪山中心区等。一类地区总面积247.61平方公里,较修订前增加了67.71平方公里。

二类地区主要增加了空港新城、坝光国际生物谷、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和轨道6号线支线、12号线、13号线、14号线、16号线站点1000米覆盖地区。二类地区总面积293.72平方公里,较修订前增加了61.15平方公里。

三类地区主要增加了机场地区、大铲湾地区、坪山区东部地区、大鹏新区、坪地街道等部分地区。三类地区总面积436.75平方公里,较修订前增加了168.99平方公里。

修订后的城市更新保障房配建范围

2016年的城市更新保障房配建范围

据了解,按“十三五”期间拆除重建区域进行估算,“十三五”期间通过城市更新可配建保障性住房约740万平方米,较修订前增加了90万平方米,约1.8万套。

深职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邓志旺表示,这次调整后,总体而言一类、二类地区的保障房配建面积都有所增加,配建比例也会相应提高,这就意味着城市更新所带来的可售商品房面积肯定会减少,尤其是在一些核心地段。

他补充说到:“深圳本身商品房的供应面积一直偏低,这就会进一步加剧商品房面积供给不足的问题,那么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商品房价格上涨的压力会比较大;二是由于房源的减少,大家可选择的余地也会越来越少。”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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