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意见】低配版MJ封神,我高估了格莱美“黑化”的决心和勇气

美国音乐行业的主流审美还是白人审美。

文| 新仔

2018年格莱美尘埃落定,“火星哥”Bruno Mars以六个奖项成为最大赢家,其中包括“年度录音作品”、“年度专辑”和“年度歌曲”三项综合类年度大奖。

(也就是说除了“年度新人”,年度奖项被他一个人包了。)

这不是格莱美历史上第一次,格莱美历史上一共有9位歌手先后获得年度大满贯,其中2003年,Norah Jones创下了格莱美历史上唯一一次包揽当年全部年度奖项的纪录(包括年度新人)。

而Adele则是历史上唯一一位获得两次满贯的歌手。

格莱美历史上那完成年度大奖满贯的歌手名单

Simon &Garfunkel (1971,第13届格莱美)

Carole King (1972,第14届格莱美)

Christopher Cross (1981,第23届格莱美)

Eric Clapton (1993,第35届格莱美)

Santana(2000,第42届格莱美)

Norah Jones(2003,第45届格莱美,包揽全部综合类年度大奖,含年度新人)

Dixie Chicks(2007,第49届格莱美)

Adele(2012,第54届格莱美,2017年,第59届格莱美)

Bruno Mars(2018年,第60届格莱美)

话说回来,火星哥这次满贯,也帮格莱美创下一个新纪录:历史上第一次连续两年出现“满贯”。

去年是Adele,今年是火星哥。

OH!MY!GOD!他终于完成了自己偶像MJ都未曾完成的“壮举”。

不知道火星哥在后台拍照的时候戴墨镜是不是向MJ致敬,不过,看起来还真有点MJ附体的意思。

强行加戏!(我说我!)

火星哥热爱MJ是地球人都知道的秘密。

他从小就能把MJ模仿的惟妙惟肖。

甚至有网站制造假新闻,称MJ是火星哥的生父。

其实,火星哥的音乐跟MJ不太一样,有人说更像“Funk老祖”James Brown。

在我听来,火星哥的音乐蛮根源Funk的,同时又加入了大量的说唱,这是他独树一帜的地方。

但如果去掉说唱的部分,我们可以从《24K Magic》这张专辑中听出他跟MJ是同根同源的,都来自Funk和Soul,尤其是慢歌部分,我老恍惚听出一些MJ的影子。

所以才说他是低配版MJ。

为什么是低配不是高配?我觉得这张专辑没那么牛 。

在欧美,《24K Magic》的口碑只能说普!通!

14家媒体平均才70分,最高分才86分,这真的是一张普通专辑的分数。

来看看竞争对手的口碑。

一张比一张牛 。

这就是我为什么在格莱美颁奖之前不太看好火星哥的原因。

论资历,有Jay-Z,论口碑和销量,Kendrick Lamar都更胜一筹。

而且,这届格莱美提名上“黑化”得特别明显。(这也是一个行业趋势)

2017年是美国黑人音乐(尤其是说唱)大爆发的一年。我以为格莱美很有可能顺应时代潮流,给Kendrick Lamar补一个“年度专辑”:2016年格莱美,Kendrick Lamar的专辑《To Pimp a Butterfly》同样呼声最高,但年度专辑给了Taylor Swift《1989》。

看看当年的口碑对比。

 

 

Kendrick Lamar两张口碑接近满分的专辑两次输给70分的专辑。

就个人口味而言,我更喜欢《1989》,但我始终觉得格莱美有点对不起Kendrick Lamar。

你造伦家就有多努力吗!!!你们老这么打击伦家的积极性,是要逼伦家写70分的专辑才满意吗???

诚然,看了那么多年格莱美,格莱美那点“小心思”我也是知道点的。

毕竟是行业精英领导下“民主集中制”:格莱美提名是先由20000名行业精英普选再由少数专家组成的“评审团”选出最后的。

上图是官方公布的流程,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奖项的产生大概会是四步:

第一步:提名(业内人士普选,最新数据是20000左右)

第二步:录音学院专家票选(美国国家录音艺术与科学学院是格莱美的主办方)

第三步:评委会筛选出提名(每类五个候选,不同类型由不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投票,每个评委会有15-18人组成)

第四步:总评审团决选(总评审团由25人及以上组成)

这样一个投票机制,比较有可能选出代表行业主流审美的作品。

这个行业主流审美,不同于大众审美,也不同于媒体审美。

从上图中我们可以看出三点:

1.除了2010年和2011年,格莱美奖最佳专辑的评选都没有顺从过舆论。

2.2010年至今,除了火星哥,最佳专辑获奖者都是白人。

3.2013年至今,口碑最好的都是黑人专辑,均未获青睐,最惨的是Kendrick Lamar,连续三张90分专辑败北。Beyonce两张最高分专辑也落败。

从这个结果,我们可以看出,格莱美总评审团有比较明显的白人音乐审美倾向。

这种倾向未必是种族主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毕竟美国音乐行业从业者本来就是白人多——据外媒统计,在2016年Billboard评出的美国音乐行业最具影响力100人中,有色人种只占10%。

也就是说,美国音乐行业的主流审美就是白人审美。

这就意味着,不管Hip-Hop/R&B多火,到头来还得遵守白人的游戏规则。

在这样个大环境下,黑人音乐想要彻底颠覆行业是不可能的。(但这个趋势会越来越强烈)

结果就是,2018年格莱美的“黑化”只是音乐风格变化的一种本能反应,骨子里仍然是个老顽固。

唉,我高估了格莱美“黑化”的决心和勇气……

为什么说格莱美奖的Record of the Year应该翻译成“年度录音作品”?理由如下:

1.这个奖项过去被翻译成“年度唱片”。“唱片”是录音制品的载体,可以是单曲也可以是专辑,所以好像看起来OK,但是这个奖是颁给歌曲的,“年度唱片”容易造成认知混乱,跟“年度专辑”混淆。

2.近年来,Record of the Year被更多翻译成“年度制作”,根据格莱美的官方资料,Record of the Year是嘉奖一首歌背后的录制团队:包括歌手、制作人、录音工程师、混音师等。翻译成“年度制作”好像也对,但“年度制作”的说法太聚焦制作,艺人角色被淡化了。

3.Record既是是一个流程概念,也是一个作品概念:录制一首歌,包括了从演唱录制到后期制作等方方面面,所有工序的完成,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作品。

4.record(录音)是唱片业的内核,没有record,就没有唱片业。一首录制完成的录音作品(就是歌曲),是唱片业的基本单位。实际上,我们从格莱美奖的理念上就可以看出,这个奖是更多基于录音技术层面来考量。(主办方本来就叫国家录音艺术与科学学院)

5.Record of the Year和Song of the Year的区别在于,前者嘉奖的是录音层面的表现,后者关注的是创作层面的表现。

所以,Record of the Year应该翻译成“年度录音作品”。

来源:新音乐产业观察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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