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被提请减刑 无期变有期

2018年1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在秦城监狱服刑的吉林省委原常委、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被提请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资料图。图片来源:网络

2018年1月24日,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刊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在秦城监狱服刑的吉林省委原常委、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被提请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公开资料显示,田学仁出生于1947年,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曾经担任过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吉林市委书记。2004年,达到仕途巅峰,任吉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11年11月,中纪委证实,田学仁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半年后,田学仁被双开。

2013年11月,北京一中院对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其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后查明:1995年至2011年间,田学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取贷款、承揽业务、晋升职务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吉林天河药业有限公司、时任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缉私队队长的徐为民等10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钱款共计1919万余元。鉴于其归案后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赃款已全部追缴,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罪犯田学仁减刑案件的公示》显示,田学仁现在秦城监狱服刑。

2018年1月11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田学仁能认罪悔罪,自觉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教育活动,按时完成劳动任务,多次获得监狱奖励为由,建议将其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并依法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予以酌减。

公示期限为五日,即自2018年1月25日起至2018年1月29日止。凡对该罪犯减刑有意见者,请于公示期限内向该院提交书面意见,寄至审监庭,或拨打电话010-85268569举报。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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