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周三公布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36万亿元,发行规模较上年减少了近三成。其中,一般债券2.36万亿元,专项债券1.99万亿元;按用途划分,新增债券1.59万亿元,置换债券2.77万亿元。
这是财政部首次发布全年地方债的细账。地方债务总体存量中,政府债券形式债务14.74万亿元,非债券形式债务1.73万亿元。这意味着,于2015年开始实施的地方债置换计划中,今年尚有1.73万亿元非债券形式债务待置换。
对于地方债发行规模的减少,财政部此前表示,一来经过前两年置换债券大规模发行后,2017年及以后年度剩余的地方政府未置换存量债务大量减少,二来,也与地方财政部门主动调整地方债发行进度和节奏有关。
2015年、2016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分别发行3.2万亿元、4.9万亿元。
截至2017年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15万亿元。其中,全国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0.33万亿元,专项债务6.14万亿元。两项数据均在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
2017年以来,中国政府在防范地方债务风险过程中采取“堵后门、开前门”的思路。一方面中央强调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并首次提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另一方面,财政部陆续推出土地储备和收费公路两个专项债品种。去年8月,财政部发布通知,允许地方政府发展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