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自称拐走主人儿子养26年 一对夫妇下周将来“认亲”

据四川当地媒体报道,26年前,一名48岁的南充籍保姆给重庆居住在解放碑附近一雇主家做保姆时,将雇主家1岁多的男孩拐走。如今,这位“保姆”何小平向警方“自首”,并讲述了自己当年拐骗男孩的经过,希望能够替这个拐来的儿子找到亲生父母。最新消息称,四川达州一对夫妇下周将前往南充“认亲”。

何小平拿出儿子仅有的在外打工时自拍。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四川当地媒体报道,26年前,一名48岁的南充籍保姆给重庆居住在解放碑附近一雇主家做保姆时,将雇主家1岁多的男孩拐走。如今,这位“保姆”何小平向警方“自首”,并讲述了自己当年拐骗男孩的经过,希望能够替这个拐来的儿子找到亲生父母。

据封面新闻最新消息,四川达州一对夫妇下周将前往南充“认亲”。

据此前媒体引述何小平说法,二十多年前,何小平连生两子,但都相继夭折,亲戚给她出主意说需要保养孩子才能“镇得住命”。于是,1992年,何小平用别人的身份证前往重庆储奇门人才市场登记,给一户人家当了保姆,两三天后,何小平把主人家一岁多的儿子抱回南充,随后养大,直到男孩27岁。同时,何小平还为儿子买了婚房。

报道称,2017年夏天,何小平无意中看到一档电视节目《宝贝回家》,“七八十岁的老母亲,一辈子都在找四五十年前丢失的孩子,满头白发了还在找。我觉得我自己不是人,作孽呀。”于是,何小平跟儿子、女儿坦白,并执意去了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打拐办自首。

何小平一直称“对不起儿子”,因为儿子刘金心初中辍学,在何小平看来,“如果他跟着他的亲生父母,在解放碑长大,也许会读大学、硕士、博士,一定会有出息。但他跟着我,吃了很多苦,书没读好,也没个好工作。”

目前,刘金心已在“宝贝回家”寻亲论坛登记,根据登记信息显示:刘金心失踪时身高80厘米左右,失踪时间为1992年5月1日,地点位于重庆市渝中区。在寻亲者特征描述一栏中写道:“只知道是母亲把我从重庆市带回来的,大约是1992年4、5月份从重庆市解放碑附近一户人家带回来的。当时(养母)是用涪陵一个人的身份证应聘的保姆,当保姆时间不长,是男雇主到朝天门的人力市场来找的,雇主家当时住一个二层楼的青瓦房的大院子,院子要从一个大门进去,门坎很高。主人白天上班晚上回来,有一个老太太晚上要过来。”

在接受成都商报采访时,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打拐办民警说,经过DNA比对确认,刘金心与父母二人确无血缘关系。

顺庆公安分局同时表示警方尚未查证当年是否是报案记录,也没有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目前仅有何小平的自我供述,不能作为立案依据。对于追述时效问题,顺庆公安分局表示,法律本身对此类情况有详细的法律法规,此案完成调查,证据链串联起来后,也会根据具体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何小平曾多次表示愿意接受法律惩罚,对此,律师表示,能否查到当年是否有报警记录,是是否能够追责的关键点之一。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小龙在接受封面新闻采访认为,在这一案件中,追诉主体一个是国家,另一个是被害人。“国家已经丧失了追诉时效,因为拐骗儿童追诉期限是5年。”梁小龙说,被害人的追诉时效是否已过,也要具体来看。

“刘金心的原生家庭和他自己,都是被害人。如果他的亲生父母当年已经报警,就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只要能查到当年的报案记录,追诉时效就没有过期,何小平仍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因此,能否查到当年是否有报警记录,是关键点之一。

另一方面,刘金心作为受害人,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根据现在的《民法总则》,拐骗儿童罪针对的是14岁以下的儿童,刘金心如今已经27岁,追诉时效已经超过。梁小龙称,刘金心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但所有刑事案件都必须有证据相互印证,“要证明一点,何小平当年是在没有取得原生家庭同意的情况下将刘金心带走的,这很难证明。如果原生家庭不出来作证,拐骗儿童罪就很难成立。”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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