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处罚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13家出资机构 罚没金额共计13.41亿元

12月29日,银监会披露了对涉及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件的13家出资机构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合计13.41亿元。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件余波未平。

2017年12月8日和12月22日,银监会分别依法公开了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件中的案发机构和通道机构的查处情况。近日,银监会又依法对涉及该案的13家出资机构作出了行政处罚,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恒丰银行、兴业银行郑州分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天津滨海农商银行、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吉林乾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罚没金额合计13.41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6.61亿元,并处1倍罚款6.61亿元,其他违规罚款1930万元。

同时,银监会还对这些出资机构的45名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取消6人高管任职资格,禁止3人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36名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和经济处罚。至此,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件监管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已基本结束。

广发银行案祸起“侨兴债”,根据银监会12月8日对广发银行处罚信息,2016年12月20日,广东惠州侨兴集团下属的2家公司在“招财宝”平台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该私募债由浙商财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但该公司称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为其出具了兜底保函。之后10多家金融机构拿着兜底保函等协议,先后向广发银行询问并主张债权。由此暴露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员工与侨兴集团人员内外勾结、私刻公章、违规担保案件,涉案金额约120亿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约100亿元,主要用于掩盖该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和经营损失。

“侨兴债”案件融资链条长、覆盖范围广,涉及多家金融机构。银监会称,上述出资机构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业务开展不审慎,合规意识淡漠,以通道作为隐匿风险和规避监管的手段,用同业保函等协议为风险兜底,严重违反监管的禁止性规定,个别机构甚至屡查屡犯。二是对项目尽职调查不到位,投后管理缺失,借创新之名拉长融资链条,推高金融杠杆,助推乱象,扰乱市场秩序,客观上为其他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树立了不良榜样。三是过度追求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既不了解自己的客户,又不能穿透管理风险;既不能提供实质金融服务,又缺少风险“防火墙”,资金损失数额巨大。这些机构的违规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只有依法严处,才能令其深刻吸取教训,并对行业和市场形成足够的警示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银监会22日下发的《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亦对银信通道业务实施穿透式监管,进一步抑制监管套利。银监会还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来源:界面新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