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符合一定条件境外投资者可暂免预提所得税

财政部表示,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中国吸引外资又有新举措。财政部周四公布了一项针对外国投资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递延纳税政策意味着纳税人可推迟一定期限缴纳应纳税款。对于企业来说,相当于额外获得一笔资金,且无需负担利息成本。

财政部在通知中表示,鼓励类投资项目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所列出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投资行为则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按照今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共有12个领域的348种项目鼓励外商投资。

这份通知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于12月21日下发,生效时间为2017年1月1日。通知规定,境外投资者可在三年内申请追补享受该政策,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积极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内容,但近年来,中国吸引外资增速有所放缓,个别月份甚至出现增速下滑的情况。今年上半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415.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0.1%。

中国商务部研究院原院长霍建国此前曾表示,外商对华投资下降的主要原因并非外资撤离,而是外商投资的利润在外流。他认为,中国应该为外商提供可供投资的新增长点,同时扩大投资领域和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力度。

对外商在华所得利润实施鼓励政策,还有利于对冲美国大规模税改造成的影响。美国日前通过的税改法案大幅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率,并对企业海外利润汇回给予大幅优惠。分析人士指出,美国降税可能产生“虹吸效应”,导致资本流向美国。

为鼓励外商投资,国务院分别于1月和8月出台文件,要求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并制定财税支持政策。同时,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新能源汽车制造、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对外开放。11月,中国宣布放宽金融业对外开放,开放幅度之大超过市场预期。

在政府连续出台吸引外资的措施后,近期外商对华投资规模出现大幅回升。商务部数据显示,11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249.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0.7%。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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