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通报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处理结果 江苏、贵州60余官员遭处分

今年上半年流传的财政部致函江苏省政府,涉及多个区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最新的处理结果出炉了。

记者:周潇枭

今年上半年流传的财政部致函江苏省政府,涉及多个区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最新的处理结果出炉了。

12月22日,财政部通报《江苏省严肃处理部分市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及时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显示江苏8个设区市的15个县(市、区)共32个项目,涉及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通过信托或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江苏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共计57人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分,其中5人行政开除,2人行政撤职,50人行政降级、记大过等处分。

江苏之所以引起外界关注,在于该省政府债务规模总量较大。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财政部数据显示,2016年末江苏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规模总计1.09万亿元,总量规模居于第一。

与江苏一起,还有贵州的通报。12月22日,财政部通报《贵州省处理部分市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严肃财经纪律》,显示贵州4个设区市的5个县(市、区)的相关负责人受到不同处分。

贵州同样为市场高度关注的区域。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财政部数据显示,2016年末贵州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总计约8710亿元,债务总规模居各省前列。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更加自觉地防范各种风险,坚决战胜一切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和自然界出现的困难和挑战,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攻坚战。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财政部公布江苏、贵州两省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的整改情况通报,无疑对外释放地方债将继续强加管理的信号。

江苏、贵州两省表示,后续要进一步做好全省债务管理工作。

江苏省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此次问责工作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具体而言,一是切实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全面贯彻预算法要求,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二是扎实做好地方政府融资行为清理整改工作,组织全省各级政府开展各种形式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清理排查,主动纠正存在问题,对清理整改走过场或事后被举报或检查出来的问题,一经查实,从严问责。

三是稳妥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高度关注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锁定存量、严控增量,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和规范管理。

贵州省表示,将严格执行国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规定,坚决守住法纪红线,进一步严肃举债纪律,坚决纠正违法违规举债、违法违规担保承诺行为,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严控新增债务,自觉做好债务管控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具体而言,一是严肃财经纪律。研究建立违法违规融资和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惩罚机制,加大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承诺行为,确保全省融资规范有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继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努力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江苏部分市县违法违规举债问题、整改及问责处分内容如下:

一、违法举债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5-2016年,常州市金坛区,南通市通州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市淮阴区、洪泽县,盐城市响水县、阜宁县、建湖县,扬州市江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邮市,镇江市镇江新区、扬中市、句容市,泰州市泰州港核心港区,宿迁市泗阳县等8个设区市的15个县(市、区)共32个项目,涉及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通过信托或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

截至目前,上述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已经全部纠正。

二、相关责任问责处理情况

江苏省政府根据经核实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事实、整改结果、造成影响、相关人员责任等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该省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共计57人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分。

其中:一是给予时任泗阳县副县长、城南新城党工委书记李某,时任洪泽县副县长王某,时任通州区财政局局长张某,时任淮阴区财政局局长万某,时任国宇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泗阳县财政局信息中心副主任骆某5人行政开除处分;

二是给予时任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某、洪泽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某2人行政撤职处分;

三是分别给予50人行政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等处分。

贵州部分市县违法违规举债问题、整改及问责处分内容如下:

一是严肃问责处理相关人员

(一)问责处理涉及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承诺行为的黔东南自治州镇远县人民政府有关责任人。

其中:一是给予镇远县副县长(原县财政局局长)夏某降级处分;二是给予镇远县县长茹某、原常务副县长袁某、原副县长吴某记过处分;三是对原县金融办副主任张某诫勉谈话;四是约谈县委书记刘某,作批评教育。

(二)问责处理涉及违法举债担保的铜仁市碧江区有关责任人。

其中:一是对碧江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某作撤职处理;二是对原分管领导碧江区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某通报批评;三是约谈区财政局局长杨某。

(三)给予遵义市汇川区、黔东南州凯里市、黔西南州兴义市等5名责任人行政处分。

其中,一是给予遵义市汇川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某,遵义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处处长、汇川区财政局局长胡某行政记过处分;二是给予黔东南州凯里市副市长李某,黔西南州兴义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主持工作)徐某,黔西南州兴义市财政局人秘股股长赵某警告处分。

二、集体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

贵州省高度重视部分市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省政府对涉及的相关市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财政局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约谈,责令相关市(县)政府严肃认真如实回复,不隐瞒、不应付、不敷衍、不回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如实客观地反映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举债,正确处理举债和发展的关系。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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