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研究局徐忠:金融科技要为“裸奔”的大数据“穿上衣服”

把握金融科技与监管之间的平衡,为“裸奔”的数据穿上安全衣,真正保护大众。

作者:刘方舟

“近年来,中国已经聚集了全球金融科技发展最为迅速的公司,中国金融科技领域投资规模日益扩大,创意公司不断涌现。当前中国对金融科技的关注非常热烈,涉及范围也很广泛。”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在深圳举办的2017中国深圳FinTech(金融科技)全球峰会上如是说。

徐忠表示,现代金融的发展史就是金融科技推动发展的历史,分布式记帐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进一步出现,激发了传统金融的活力和创新,但同时也要注意金融科技应用的兼收并蓄、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监管如何把握,以及如何保障数据安全等问题的出现。

金融科技发展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

徐忠表示,当下已经出现了许多金融机构通过手机银行等工具,利用大数据去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是同时也要考虑金融科技在金融业的各种应用是否一定好。徐忠举例说,传统金融在没有金融科技辅助情况下,基本都是场外交易,通过做市商与客户建立长期联系,所以不论是在正常的交易情况下,还是在危机的情况下,做市商都会提供服务。而电子化后,做市商交易的利差减少,是不是一定效率高,是一个问题。徐忠认为,金融科技发展并不是一定会推翻已有科技的成果,要兼收并蓄,要由实践来检验哪些真正可以成熟的在金融业里运用。

此外,为了追求交易速度而动辄千万上亿的投资,为了使自己离交易场更近,事实上也偏离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包括大数据,很多情况下大家认为数据越多越好,实际上哪些数据是有价值的?哪些数据是没有价值的?我觉得这个问题值得大家探讨。”徐忠建议,为了鼓励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尤其针对普惠金融,要通过金融教育消除金融科技发展带来的问题。

把握金融科技与监管之间的平衡 为“裸奔”的数据穿上安全衣

徐忠表示,我国的传统金融业存在一些金融风险,这个不可否认。金融科技在进入门槛低、缺乏标准、监管比较宽容的环境下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风险隐患,需要在监管和鼓励创新之间找到一个平台,尤其是发展金融科技方面。要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提出相应的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遵循投资的业务规则和监管要求,尤其需要关注依法获得的相关金融牌照,以及是否超越牌照范围开展金融业务,是否实施了与其承担风险性质和水平相匹配的风险管控措施等方面。“要鼓励科技创新,又要加强监管,这些都需要从监管方面进行改进”。

此外,徐忠还强调,金融科技的发展尤其要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当前全球各国都面临技术发展迅速而数据保护不足的问题,个人隐私泄漏重大案件频发,如何使数据主体安全,推动数据市场的有序发展,是提升金融创新和服务能力的关键。徐忠举例,欧盟对信息保护在立法方面走在全球前列,包括通过《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为“裸奔的大数据”穿上衣服,套上枷锁,以法规形式确定了所有人的数据保护和监管方式,真正的保护大众。他强调,具体有几点值得注意:一是数据不分国界,不应当按照地域和国家区别,要按照数据进行监管。二是要加强企业的内控和监管。三是要有数据保护的前瞻性要求,以及最简化原则和数据。四是数据所有者拥有个人数据删除权。五是巨额的惩罚无上限。“如何在个人数据保护和个人数据创新方面找到空间。我觉得中国最需要的还是要加强个人隐私立法建设,尤其是个人隐私数据的保护,这个方面的立法和监管将为金融科技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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