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有龙发微博回应高杠杆收购:资本运作为支持赵薇事业

律师称龙薇传媒“翻盘”的可能性不大,其他责任人责任大小的认定、罚金数额、禁入措施等,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8日,证监会下发对黄有龙、赵薇的处罚决定。因收购万家文化(现更名为祥源文化)过程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黄有龙夫妇分别被处以30万元罚款及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一个月后,黄有龙微博发声,称运作文化类公司上市是为了支持赵薇的事业发展,可惜事与愿违。

至于为何会失败,黄有龙表示“也许是缺乏金融经验”,“过于乐观判断自己的能力和形势”。关于近期外界对他及妻子赵薇的猜测,黄有龙称已经聘请了律师取证,将以最快速度起诉谣言制造者。

此外,黄有龙再次声明“司机”身份是“无中生有”,并表示自己从来就是一个不愿多开口、多解释的人。“我是穷苦出身,我一直都很清楚,奋斗才能出人头地。和千千万万怀着梦想背井离乡打拼的人一样,我经过多年拼搏才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小事业,从没当过巨富,也从不想当巨富,只想一家人平淡平安的生活。”黄有龙如是说。

赵薇在黄有龙微博回复,简单表示自己问心无愧。

追溯万家文化的高杠杆收购事件,证监会调查显示,收购方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港股上市公司顺龙控股(00361)11月10日曾公告,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告知书后,黄有龙打算向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证监会将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如复核成立,证监会将按照前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黄有龙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已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

对此,王智斌律师向界面新闻表示,提起陈述、申辩和听证是行政相对人的正当权利,但从证监会公布的事实来看,龙薇传媒的确未及时、完整披露收购风险,预计龙薇传媒“翻盘”的可能性不大,不过其他责任人责任大小的认定、罚金数额、禁入措施等,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以下为黄有龙回应截图:

来源:界面新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