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第三批12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揭幕,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6处公园被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
2010年、2013年国家文物局先后开展了两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今年3月,国家文物局启动第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12月2日,由国家文物局主办,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浙江省文物局和慈溪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现场工作会召开,会上公布了第三批12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32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截至目前,已有20个省(区、市)共36处公园被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24个省(区、市)共67处公园被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
根据2010年实施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指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背景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保护和展示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空间。
根据媒体报道,第三批12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包括:元中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大窑龙泉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上林湖越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城子崖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吉州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郑韩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盘龙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汉长安城未央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西夏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此外,汉代海昏侯国、邺城、屈家岭、阿房宫等32个考古遗址公园此次被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
长期以来,如何适度进行大遗址保护开发一直是困扰我国文物保护部门的难题。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则被评价为创造了文物保护新模式。
2016年12月的一次公开发言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中国考古学会文化遗产保护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杜金鹏曾指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让文物活起来,把文化遗址资产盘活了。
杜金鹏称,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有效促进了遗址保护、研究和展示,在古遗址、古墓葬利用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有效实现了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目标,彰显了遗址价值。此外,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还为持续考古研究提供了有利条件。考古工作站、保护研究实验室、标本库等更加完善,较大程度改变了以往遗址考古工作条件简陋的状况,使考古研究可以常态化、持续性开展。良渚、三星堆、汉阳陵等遗址公园,考古工作均取得了不俗成绩。
然而,专家们也多次指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不断加速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杜金鹏称,根据其现场调研,部分公园保护、展示性建设项目对遗址本体风貌造成程度不同的破坏。
此外,杜金鹏也指出,田野考古发掘并非土木工程,而是一项学术活动,具有自己的规范和规律。然而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当中的一些考古发掘,往往被纳入到建设工程范畴而给予严苛的时限,影响发掘的精度和细度。此类情况在不少地方都存在。
国家文物局局长副局长宋新潮在12月2日的发言中强调,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工作作为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融入发展和惠及民生,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从促进区域综合发展的角度,不断优化规划和展示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和资源管理方式,系统推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有序发展。
宋新潮表示,国家文物局将继续重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工作,推动多部门、多行业、多学科通力合作,在考古、保护、研究、展示和利用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