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年底再敲警钟 继续加强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监管

上市公司应摒弃“上市圈钱”的错误观念,远离“伪市值管理”的非法行径,切勿心怀侥幸。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临近年底,证监会再次敲响上市公司警钟。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等是证监会监管执法重点群体。

今日(12月1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透露了上述动向。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上市公司应摒弃“上市圈钱”的错误观念,远离“伪市值管理”的非法行径,切勿心怀侥幸。严令禁止利用“高送转”配合大股东减持、限售股解禁等行为。

再敲“高送转”警钟

高莉总结了今年证监会采取的相关措施,并称未来会继续加强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的监管。

“送转股”本身是公司根据自身状况实施的自主行为。但是,部分公司将“高送转”作为掩护限售股解禁、大股东减持出逃的工具,并常常伴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对此需要从严监管。

今年以来,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实施了系列监管工作。一是,对实施了“高送转”的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排查并开展专项现场检查,14家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二是,严厉查处利用“高送转”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多名人员因利用“高送转”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是,研究完善“高送转”信息披露监管制度,从机制上、制度上切断“高送转”与违规行为之间的利益链条,进一步规范资本市场的行为。一系列监管举措对市场违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进一步遏制了“高送转”概念炒作。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实施“高送转”公司的比例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时值年末,证监会再次提醒投资者,“送转股”是对股权内部结构的调整,对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业绩以及未来发展均没有实质性影响。投资者要牢固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对于“高送转”等概念,应理性分析,警惕“高送转”游戏陷阱,防范投资风险。

“伪市值管理”勿存侥幸

日前,证监会就《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是对2012年制定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本次修订重点体现在七个方面。

高莉表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依法履职、诚实守信是上市公司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证监会在监管工作中始终高度关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履职情况,对其滥用控制权、利用职务便利和优势地位实施的各类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查处。

2016年以来,证监会对32名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立案调查,涉及主板上市公司13家、中小板上市公司1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2家。相继对温德乙、郭丛军、鲜言、阙文斌、张恩荣等人作出行政处罚,对部分人员依法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将涉嫌犯罪行为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从案件类型看,既有指使公司骗取发行核准或违规披露的案件,也有滥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的案件,还有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案件。

从涉案环节看,有的在发行环节报送虚假材料,有的在持续信息披露环节指使、操控公司虚假陈述,有的在股份减持、增发、股权转让等敏感时点从事信息操纵或内幕交易。

从违法手法来看,有的组织、策划他人实施财务造假,有的找热点、编题材、讲故事,操控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时点与节奏,配合二级市场操纵股价。有的通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非公允关联交易等手段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从涉及主体来看,有的与私募机构等内外勾结、联手操纵,有的伙同亲友、同事实施内幕交易,还有的指使下属炮制、传播虚假信息。

从违法态势看,有的屡屡“压线”不收手,甚至控制多家上市公司实施多项违法违规,演变为“里应外合”式产业链,虚假陈述、信息操纵、内幕交易、违规减持交织复合,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证监会方面表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是公司治理的主导力量,应当自觉依法合规经营,聚焦做强做大实体主业,要坚决摒弃“上市圈钱”的错误观念,远离“伪市值管理”的非法行径,切勿心怀侥幸。证监会将始终保持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等重点群体的监管执法力度,继续深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违规的及时立案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进而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范公募港股产品

针对近期有消息称证监会要对在港股投资超过80%的基金暂缓一事,证监会也作出回应。

高莉表示,在产品注册审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带有“港股”字样的公募基金产品,并未实际投资港股,引起各方质疑。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向行业发布《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投资比例、信息披露、人员配备等相关要求,并陆续批复了多只产品。

高莉称,因基金管理人的人员配备、申请材料修改等原因,目前还有部分产品正处于在审阶段。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依法推进相关产品的注册审查工作,同时督促基金管理人不断加强港股的投资管理,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沪港通、深港通开通以来,有多家基金管理人向证监会申报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产品。根据证监会2017年11月10日《基金募集申请公示表》显示,目前在申报中名字带有“港股”相关字样的新基金达到59只。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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