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再发文:不得公示受助学生个人敏感信息

教育部印发紧急通知,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公示工作,切实保护好受助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要求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吉林、湖南、湖北等多个省份多所高校被曝存在官网泄露学生个人信息的情况,这些高校在公示受助学生信息时,未对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作出必要处理。针对这一情况,教育部印发紧急通知,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公示工作,切实保护好受助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要求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

通知指出,要清理超过期限的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在12月10日前,各省(区、市)教育部门要组织所辖市县教育部门及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排查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原则上要将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从教育部门和学校官网上全部撤下;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全面排查本校及所属院(系)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原则上要将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从学校和院(系)官网上全部撤下。对于公示期内的学生资助信息,必须将公示信息中含有的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全部删除。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信息公示工作。各地各校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规范信息管理,并结合当前检查工作,做好学生资助信息公示自查自纠,督促相关市县和学校立行立改。以此次全面排查为契机,建立分级负责的长效机制,确保学生资助信息安全、规范,把好事办好。

通知强调,教育部将对各地、各校学生资助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关部门或学校仍存在公示学生个人敏感信息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这是继11月21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预警后,教育部再次针对学生个人信息遭泄漏问题专门发文。

11月21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出预警,要求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资助工作者要“拧紧这根弦”。预警中不仅要求严禁公示“个人敏感信息”,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在奖助学金等评定环节,不能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文件还指出应当对“学生个人隐私”予以尊重和保护,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在公示学生受助情况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在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应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在发放资助物品时,鼓励采用隐性资助方式。

全体学生资助工作者务必要拧紧“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这根弦,让资助工作更合规、更有爱、更有温度。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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