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官网(下称“协会”)发布《关于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指出不具备放贷资质的互联网金融单位应停止非法放贷行为,并向协会提交存量业务处理方案,合理安全退出该业务。
协会强调,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单位应加强自律。应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有效测评,不得向其推荐与其还款能力不符的服务和产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合理定价,实际综合年化利率不得超过36%;如实披露定价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不得作引人误解的推广宣传;依法规范贷后催收行为,不得进行暴力催收或骚扰无关人员。
同时,从业机构应以醒目方式提示业务项目风险和禁止性行为,并经金融消费者确认,履行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加强对小额现金贷款、消费贷款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推广。
据协会介绍,现金贷的初衷是帮助难以享受到金融服务的部分群体解决临时急用的资金需求,不应变相成高利贷。高杠杆的过度负债,一方面与中央降低社会整体债务杠杠的精神不符。另一方面低门槛带来的高逾期率容易导致暴力催收,影响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