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审常态化或将终结?证监会:新一届发审委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依法履行职责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回应了新一届发审委相关问题。

视觉中国

在11月24日召开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回应了新一届发审委的相关问题。

常德鹏表示,履职一个多月以来,新一届发审委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依法履行职责,对于包括发审委在内的所有证监会监管工作,证监会的态度旗帜鲜明,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牢牢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方向,牢牢坚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在新闻发布会媒体提问环节,有记者提出,证监会日前提出对发审委终身追责,以及新一届发审委上任后,IPO过会率明显降低,市场对此产生新股发审常态化或将终结的担心。证监会作出上述回应。

11月以来,A股首发申请审核有明显从严的倾向。发审委对申请企业的财务情况把关更加严格。11月7日,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召开第35次、36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上,6家上会企业首发申请,5家被否。创下本届发审委今年9月底上任以来,首次上会企业被否数量最多的情况。

一般而言,新一届发审委员上任,都会有从严的情况。另一方面,IPO快速推进一年,监管方也会想让企业质量把关更好一些。这个监管方向是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的。有投行人士如此认为。

在当日的发布会上,证监会还披露了近期对2宗案件的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案、1宗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案。

具体案情为,1宗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案中,李某明系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赛股份)收购新疆浦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戴志坚与李某明存在通讯联络,戴志坚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及“孙某祥”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新赛股份”495,530股,获利约4.4万元,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构成内幕交易。此外,戴志坚于2014年12月至2017年6月担任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伊力特)董事、总经理职务期间,利用“孙某祥”证券账户于2016年2月5日买入“伊力特”4500股,2016年5月27日卖出200股,2016年6月2日卖出4300股,买入、卖出“伊力特”时间间隔不足六个月,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规定,构成短线交易。依据《证券法》第195条、第202条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戴志坚内幕交易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4.4万元,并处以约13.2万元罚款;对戴志坚短线交易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1宗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案中,刘江勇于2015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仁路证券营业部任职。在从业期间内,刘江勇私下接受营业部客户孙某锐委托使用“孙某锐”证券账户进行交易,私下接受营业部客户王某委托使用“王某”证券账户进行交易,刘江勇在接受上述委托进行证券交易期间没有违法所得。刘江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45条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刘江勇积极配合且主动赔偿损失,依据《证券法》第215条、《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责令刘江勇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常德鹏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将秉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原则,严厉打击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活动。

来源:界面新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