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运钞车劫案9日宣判 被告人母亲称被拖欠的工程款仍未结清

备受关注的2016年辽宁运钞车被劫案将于2017年11月9日一审宣判,被告人李绪义的母亲称他们被拖欠的两笔款项仍未结清。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备受关注的2016年辽宁运钞车被劫案近日有了新进展,界面新闻了解到,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1月9日对本案进行一审宣判。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16年9月7日13时许,营口瑞泰押运有限公司金融护卫队队员李绪义驾驶运钞车至大石桥市农业银行途中,未按规定押运路线行驶,将运钞车开至大石桥市星河国宝小区西侧路段,用事先准备的枪状物体威逼同车四位押运员,并抢走两位押运员的押运枪支,并将四人用胶带捆绑支付后,将车开至大石桥钢都管理区丰华颐和村小区地下停车场,从车上抢走三个款袋,内有人民币共计600万元,后逃离现场。

同日,李绪义被公安机关抓获,赃款被全部追回。

检方认为,李绪义无视法律,持枪状物抢劫银行运钞车,抢劫数额巨大,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很大,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三项和第四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李绪义刑事责任。

2017年1月24日,营口市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本案。

据封面新闻报道,李绪义的辩护律师、江苏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仲若辛提出,李绪义抢劫是被家庭债务所累,法院应综合考虑李绪义因家庭债务原因引发犯罪,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不大等因素,建议对被告人予以减轻处罚。

仲若辛向界面新闻确认,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清单中,包含两起家庭债务的材料,其中一起系李绪义与母亲承包的辽宁大石桥市虎庄安居工程,被大石桥市建委拖欠18.4万元;另一起为李绪义与母亲参的与黑龙江鹤北林业局安居工程被拖欠施工费、违约款280余万元,利息30余万。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也显示,被告人李续义将所抢部分赃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李绪义的母亲王艳告诉界面新闻,2011年,她与李绪义参与的辽宁大石桥市虎庄安居工程,上级包工头徐永平以市建委不付工程款为由,拖欠李绪义工程款184000元。2012年,李绪义与母亲又开始参与黑龙江鹤北林业局安居工程,2014年后交工,但至今也仍未收到工程尾款。

此外,仲若辛还表示,案发后,从李绪义家中曾找到李绪义所列的债务清单。王艳向界面新闻确认,共欠下朋友、银行和民间借贷等200余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和材料款。

但据封面新闻报道,公诉方提出,李绪义及家人与大石桥市建委、黑龙江鹤北林业局之间的债务纠纷与抢劫案无关。

王艳称,目前与大石桥市建委和黑龙江鹤北林业局的债务纠纷已向法院起诉。

为李家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刘志民介绍,王艳对辽宁大石桥市建委的起诉至今已两次开庭,但还未下判决,另外对鹤北林业局的起诉案开庭后,法院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工程量鉴定,但由于王艳无法凑齐4万元鉴定费,鉴定机构无法出具报告,案子也仍没有结果。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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