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引发法律纠纷 物业公司向摩拜收取管理费

共享单车抢占市场份额,扩大投放的同时,车辆停放问题越来越成为企业利益与公共利益需要平衡的矛盾点。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官网公布了该院首起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引起的民事案件。负责高碑店东区管理的物业公司认为,他们对小区内随意停放的摩拜单车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因此将摩拜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摩拜支付管理费。

据法院记录,物业公司诉称,公司自2016年8月10日开始负责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东区停车场的管理,随着近年来摩拜单车的推广,尤其是近几个月,小区内单车使用量大增,每天上百辆单车不规则地停放让小区内面目全非。

物业公司表示,其物业管理人员每天都清理出大量随意停放的单车,公司曾多次向摩拜单车反映而无果。为保证小区管理秩序和安全,公司花费人力物力对小区的用车进行统计和观察,根据使用者用车习惯和管理区域的特点寻找合适的单车停放点,并在确定区域做好标识,引导使用者集中有序停放。同时物业管理人员每天巡查,将小区内随意停放的单车及时清理并摆放整齐。

物业公司认为,因为摩拜公司对使用者的使用行为缺乏提示和监管,导致了大量单车乱停放的现象摩拜公司应对此承担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物业公司对大量单车管理的同时保障了单车不会被随意损坏和丢弃,维护了摩拜公司利益,故要求摩拜公司支付公司相应的管理费100元。

摩拜在庭审中回应称,物业公司没有起诉的利益,不是提起无因管理之诉的适格原告,因为证据显示物业公司与案外人签订了《高碑店东区停车场委托服务合同》,而且已经从案外人处收取了50万元的服务报酬。另外,摩拜方面认为,物业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实施了对摩拜单车的管理行为。摩拜认为已经采取了积极措施治理共享单车的违停问题,物业公司主张摩拜对单车使用者缺乏提示和监管与事实不符,不同意物业公司的全部诉请。

另外,摩拜有运维人员证明,在高碑店东路地下停车库有约有200辆左右的摩拜单车被物业用铁链锁在地下停车库、无法正常使用。当他找物业停车管理处的负责人协调时,负责人却以摩拜向物业支付高额费用作为放车的条件。

海淀法院庭审记录显示,休庭前经法官询问,物业方表示同意调解,方案为被告支付100元即撤回起诉,被告表示可以改进管理措施,但不同意原告方案。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中国信息中心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朱巍律师认为,摩拜不应该支付这100元管理费,他对界面新闻分析称,“首先物业公司不一定有权利决定是否让摩拜进入,或者是否收取管理费,应该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来决策;物业公司本质是为了服务,小区居民不管是骑自己的自行车还是骑共享单车,物业都有责任管理,并且共享单车提供人们方便,有助于减少开车,环保出行;另外,物业公司服务与小区业主,不能因为单车的所有权不是业主的,就不允许车辆进入,或者因为增加了管理成本而阻止车辆进入或收费。”

不过,共享单车的迅猛发展已经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例如随意停放、影响交通秩序等,急于寻求多方的解决办法。已经有45万辆共享单车的南京市今年8月初提出到年底前,暂停车企投放新车。除此之外,上海、郑州、广州、福州、杭州等城市也纷纷叫停共享单车投放。

今年8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规范了共享单车企业应该在运维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车辆停放的规范。《意见》要求各城市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在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等场所,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或者应用电子围栏技术设定停车位。

就像互联网评论人阑夕所说,共享单车企业处于市场竞争,追求利益最大化,正在抢占最大市场份额,扩大投放,而作为交通服务平台而非单纯的工具提供者,运营维护也应该是共享单车生意里的一部分。企业损耗利润投入于运维工作,可以带来双赢的局面。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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