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船舶;300公里以内;3000载重吨以下;客货运场景;应用推广;绿色航运;交通部门政策

三部门:加快电动船舶在300公里以内、3000载重吨以下的客货运场景应用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提出,加快电动船舶在300公里以内、3000载重吨以下的客货运场景应用。在航线相对固定的内河或特定航线江海直达等中短途集装箱、干散货运输场景,推广应用电动货船;在滨江和湖库区观光、轮渡等场景,推广电动客船。鼓励公务船、港作船、游艇等应用电池动力。加大甲醇动力船舶在长运距、大吨级货运场景推广应用。聚焦江海直达、江海联运等长距离运输场景,推动集装箱、大宗散杂货和滚装运输等采用甲醇动力船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氢能等其他能源应用。支持船舶应用生物柴油、绿色甲醇等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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